Page 64 - 2019農委會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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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依畜牧法第 32 條第 4 項之規定, 要求各屠宰場對於經檢查合格之畜禽屠 體內臟皆應標明屠宰衛生檢查合格標 誌、屠宰場編號及屠宰日期,始得運出 屠宰場。本會並配合行政院衛生福利部 「推動自願標示雞肉屠宰日期」試辦計 畫,對有改包裝需求之屠宰業者,依實 際屠宰量及包裝形式核發足量之合格標 誌供其使用。 擴大辦理水產品之可追溯制度,強 化生產者自主管理責任,導入「鮮享在 地」之膳食觀念,促進地產地消,提升國 人對國產水產品的認同,並與資訊系統結 合,消費者可在販售場所掃描產品追溯條 碼(QR Code),查詢水產品之生產者 資訊,已輔導 1,030 家取得溯源碼,涵蓋 69 項產品,產量約 3 萬 900 公噸。 積極輔導生產者加入臺灣農產品生 產追溯制度,截至 2019 年底止,已發放 4 萬 6,719 組(全年成長 5,444 組)臺灣 農產品生產追溯條碼,登載國產生鮮農產 品及農產加工品含蔬菜、水果、香菇、蜂 蜜、稻米及茶製品等共 520 個品項。 ( 六 ) 建立消費者可信任標章制度 目前我國推行之農產品標章制度包 括有機農產品、產銷履歷農產品、台灣 優良農產品 3 項。於 2016 年起,考量 當時推動之多項標章適用範圍廣泛,依 循之法規、圖樣、制度內容及認驗證機 制等多有重疊,導致消費者難以明瞭各 標章之涵義及價值差異,爰持續檢討精 進我國農產品標章制度。 有機農產品驗證制度部分,配合 「有機農業促進法」於 2019 年 5 月 30 日正式施行,本會積極於各法規宣導會 及食農教育等場合宣導有機農產品 「TAIWAN ORGANIC」新款標章,增 進消費者辨識,2019 年我國有機農產品 驗證家數計3,761家,生產面積達9,606 公頃,友善環境耕作面積亦達 3,905 公頃。 為提升食安規格,吉園圃標章於 2019 年 6 月 15 日以後正式退場,本會 積極輔導農友升級加入產銷履歷驗證, 並以驗證費用補助、環境獎勵、設置專 區等措施擴大推動兼具安全、永續、公 開、可追溯等特性之產銷履歷驗證制度。 2019 年我國產銷履歷產品驗證家數計 2,617 家,生產面積已達 2 萬 2,630 公頃。 我國優良農產品驗證制度自 1989 年起著手推動,確保通過驗證的農產品 及加工品之原料、衛生安全、品質規格 及包裝標示符合要求。2019 年我國優良 農產品驗證家數計 254 家,產值達 570 億元以上。 為落實三級品管及第三方認驗證 制度,「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於 2019 年 12 月 25 日公告修正,現行產銷 履歷標章及台灣優良農產品標章制度都將 依修法方向持續精進,以強化生產管理及 品質安全,確保消費者食安及農民收益。            62 出席 OIE 第 87 屆年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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