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學報導
違法獵捕保育類動物-山羌 移送法辦
刊登日:97/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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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18)日凌晨,林務局屏東林區管理處、森林暨自然保育警察隊屏東分隊會同屏東縣警察局恆春分局聯手在屏東縣內埔鄉查緝違法持有槍械彈藥一批及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嫌犯3人,偵訊後均移送法辦。
本次聯合查緝人員約20人,由森林暨自然保育警察隊偵查正周銘帶隊,申請八張搜索票,於今日(18日)凌晨5點兵分6隊,共查獲違規工寮3處、改造空氣槍1枝、制式散彈槍1枝、散彈24發、槍管4枝、槍托護木1批、鋼瓶及鋼珠1批、保育類山羌頭骨1個、山羌角6枝、山羌腳2隻、山羊角5枝經當場拍照蒐證後,全案由森林暨自然保育警察隊屏東分隊會同屏東縣警察局恆春分局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屏東林區管理處處長簡益章表示,保育工作端賴全民共同努力,才有成效,一旦查獲違法獵捕保育類動物,必定移送法辦,請勿以身試法。並呼籲民眾尊重生命,切勿違法獵捕、騷擾虐待、買賣保育類動物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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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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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婷(高手級會員)發表於 111/11/01
謝謝分享。
仙仔(達人級會員)發表於 103/05/15
good
ben(達人級會員)發表於 103/02/18
go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