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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發文日:96/09/21
前言

家禽場之廢物處理 郭猛德 著

台灣地區家禽之飼養隻數在民國八十八年有136,429千隻(台灣省農業年報,1999),其雞糞排出量每日每隻以0.14 kg計算(林,1994),約有697萬公噸之多,鴨糞便以每日每隻0.15 kg計算,11,649千隻約有63萬公噸,數量相當可觀。雖然畜禽排泄物含有氮與磷之肥分,是植物所需養分,但因數量過多,如未行處理將會造成環境污染問題。目前因社會的發展,國民生活水準提高,國人對環境保護與生活品質之要求愈來愈高。而生雞糞不論乾燥或直接應用均易造成對作物或蔬果之傷害外,且極易滋生蚊蠅與臭氣,危害環境衛生,造成甚多困擾。

目前在中部山區及東部之蔬菜或釋迦果園,因大量施用乾燥之生雞糞,造成臭氣沖天與蒼蠅滿天飛,影響居民之生活品質,造成居民之抱怨,就是施用未經適當發酵處理之雞糞所造成。鴨、鵝也因所產生之廢水與臭味,同樣會因污染水源或臭味影響周遭環境而引發抗爭。因此家禽廢棄物之污染問題愈來愈受重視,對家禽飼養者而言,如何做好污染防治,避免日後發生環保傷害與抗爭及有效處理家禽場之廢棄物,是家禽業者亟需解決的一項重大課題。


家禽場廢棄物處理因受家禽種類、季節、飼養管理方式、畜舍及飼料種類之不同而影響其處理方式。養雞排泄物含水分較少約78%,在處理上以堆肥發酵處理較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