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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藥理化性試驗-「理化性質」(1/2)
發文日:105/12/28
針對農藥理化性試驗項目中有關農藥之「理化性質」進行相關分析試驗及總結說明。
二、「理化性質試驗」包含:
(一)、外觀(物理狀態及顏色):
  農藥的外觀經由人類感官直接辨識,可為農藥於製造、加工及貯存過程中是否發生變質之簡易判斷。當意外或洩漏等緊急事件發生時,供緊急處理之農藥初步判定參考。
(二)、氣味:
  農藥的氣味經由人類嗅覺直接辨識,可為農藥於製造、加工及貯存過程中是否發生變質之簡易判斷。或當意外洩漏等緊急事件發生時,供緊急處理初步判定農藥種類參考。
(三)、酸鹼值:
  農藥酸鹼值主要測定其水溶液或懸浮液之酸(鹼)度,其可為產品規格定義,亦可評估農藥產品安定性或腐蝕性,進而作為該農藥危害人類健康及環境效應之參考。
(四)、密度:
  極少有兩種純品農藥的密度是完全相同的,故密度值可做為農藥初步辨識的參考。其亦可用於計算農藥的表面張力、黏度、各種分配係數,及成品農藥中有效成分的重量百分比等。而固體農藥之積密度,可以幫助認知其體積與重量之間的關係,以提供包裝、運輸和存放地點方法的參考。
(五)、黏度:
  農藥液體絕對黏度小於20℃水的黏度(1 mPa∙s或1 cP)時,容易滲入土壤;絕對黏度在107 mPa∙s 以上者,則不易滲入土壤內。另外,液態農藥使用後容器內所殘留之農藥量,與其本身黏度及容器設計或特性有關。清洗回收容器所用大量清水,若滲入土壤底層會汙染地下水源造成危害。故黏度除為生產液態劑型農藥所應測試之理化性,及作為品質控管可參考的規格要項之一外,亦為評估農藥影響環境土壤之考量要素之一。
(六)、混合性:
  混合性測試目的旨在確定農藥產品是否適用油類或其它非極性的溶劑取代水當作農藥的稀釋溶劑。假使農藥產品是以油基溶劑或用油稀釋使用者,混合性資料將提供桶混和噴霧應用時必要的資訊。
(七)、燃燒性:
  測定農藥的燃燒性,用以判斷其於貯存、運輸或使用過程,是否會因接觸火焰產生閃火或延燒等現象,為進行物理性危害評估的重要指標項目。聯合國化學品全球調和制度(Globally Harmonized System of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ling of Chemicals, GHS)依化學品燃燒性分級標準來判定該物質之危害程度,並針對物質或產品之標示予以規定應加註之警語及標誌。
(八)、爆炸性:
  爆炸性測試結果可評估農藥產品於貯存、運輸或使用過程,是否會產生爆炸現象。利用農藥試樣對於被火引燃之敏感性,或以器械設備撞擊、摩擦等方式;或於成分完全解悉下,以化學推估方式評估其潛在爆炸性質,為化學品安全危害評估之重要項目。
(九)、腐蝕性:
  農藥產品具有腐蝕性時,其包裝容器部分可能因腐蝕而破損,並導致包裝內的農藥於貯存、搬運或使用期間的滲漏,造成人員危害、汙染環境。腐蝕性的測定旨在確定農藥產品對其包裝材料之影響。
(十)、貯存安定性:
  貯存安定性測試結果,可用以評估農藥產品品質於倉儲及運輸過程中,是否會因溫度變化而改變,例如有效成分含量、包裝材質及各項農藥性能改變等。同時依據產品有效成分含量測定結果,可推估該產品之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