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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草防治方法(人力、機械及物理性防治)2-1
發文日:105/09/30

雜草防治方法(人力、機械及物理性防治)2-1二、人力、機械及物理性防治
1.人力除草
以手拔、小鏟、鐮刀、鋤頭等人力除草,對幼小雜草效果佳;已長成之雜草,特別是具有地下繁殖器官之多年生草則效果有限。在未使用除草劑之年代,水稻田均依靠人工除草。每期作需除草2~3 次,所用之工時在每公頃300~400 間,為水稻生產上最耗工之作業之一。目前水稻栽培上,人工僅用於清除少數未被除草劑殺死之雜草,全期所需之時間不到已往之10%。
人工除草可用在各種空間,且技術要求不高,不需事前訓練,是相當方便而難以被完全取代之方法。雖然效率低,但是人工除草仍然用於小庭園、菜圃、對除草劑敏感之作物田,或雜草密度低之田區行重點式除草。
2.剪草機
剪草機係利用人力或引擎驅動迴轉體(刀片或硬塑膠線)切斷雜草,其效率遠高於人力除草;主要用以剪除過高之地上部,美化景觀或減少其他危害。剪草通常不會將雜草殺死;尤其匍匐性或莖基部可產生芽體及分蘗之植物,被剪後短時間內即可再生。
貼地式剪草機適合如公園、球場草坪等平坦開闊之場地使用;剪草後地面平整,相當美觀,但因重量及體積大,在雜草過高或土壤濕軟之狀況下均難發揮作用。背負式動力剪草機,使用輕便,不受地形、土壤狀況、雜草大小之限制;廣用於清除果園、邊坡、道路、田埂、溝渠、荒地等場所之除草,由於雜草剪除後,土表仍有相當之地面覆被,水土不易流失,很適於果園及邊坡之雜草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