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蝴蝶蘭保育
發文日:95/07/28
蝴蝶蘭保育
 

       台灣原生物種豐富,美麗的蝴蝶蘭是屬其中要員,因其美麗的花朵廣受喜愛卻也同時帶來嚴重的人為採集壓力。因為台灣原生蝴蝶蘭的棲地原就十分狹窄,僅在台灣東海岸海拔800公尺以下的亞熱帶及熱帶森林,由於棲地遭受破壞加上大量採集,在野外已難以找到原生種台灣蝴蝶蘭。如僅產於小蘭嶼的桃紅蝴蝶蘭,因族群小且其隔離成熟能繁殖之個體數持續下降,已被列為嚴重瀕臨絕滅的保育植物。

       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CITES)是國際社會有鑒於蓬勃的野生物國際貿易對部分野生動植物物種已造成直接或間接的威脅,而為了能永續使用自然資源,於1973年簽署共同管制國際野生動植物貿易的國際公約,並於1975年7月生效實施。CITES管制國際野生動植物貿易的機制主要是,分類建立需保護物種的名單,透過各國輸出入許可證的證照制度來管制這些附錄物種的國際貿易,以免因為過度的國際貿易威脅到附錄物種的生存。

       過去,傳聞有由台灣走私野生蘭花至日本及英國的紀錄與案件。但今日台灣的蘭花產業與泰國同在世界上佔有重要的地位,不同的是我國目前幾乎已無原產野生蘭花的產業。管制蘭花產業與蘭花的國際貿易,是為了保護國家的自然資源,也是為了符合國際的共同規範,這是業者與消費者都應關心的事情,也就是業者不應販賣保育類的原產野生蘭花,而消費者也不應去購買此類原生蘭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