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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蘭花出口檢疫規定-新加坡(Singapore)
發文日:95/12/29

中文名

蘭花

英名/學名

orchids / Cymbidium spp.

進/出口

出口

中文別名

 

產品

種苗 / seedling

資料來源

原文編譯 原網頁

翻譯/對照內容

1. 檢附輸出國檢疫證明書
2. 在輸出前須進行下列處理並加註於檢疫證上
處理:浸泡處理
化學藥劑:施用0.1%有效成分賽滅寧(cypermethrin)加0.1%有效成分免賴得(benomyl)(可使用其他含等量有效成分的藥劑)
處理時間:20分鐘
3. 須先經新加坡食品獸醫局(AVA)核可始得入境後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