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藝文生活 / 石斛蘭的詩文記述 / 關於石斛蘭的早期記載
取消列印
列印本頁
關於石斛蘭的早期記載
發文日:110/11/18

DSC07493

中國古代關於石斛的記載,多與醫藥類書籍為主。這些草藥典籍除了記載了古人所認知的植物的藥性,有時會兼及一些基本的生態觀察,如明末草藥學家盧之頤於1647年所撰成的《本草乘雅半偈》記載了石斛的特性!~:「不藉水土,緣石而生。一名禁生,雖禁猶生也。一名杜蘭,此以形舉,亦處杜塞之境,猶若光風泛蘭也。顧山之有石,若人之有骨,盤結之狀,亦若筋膜之聚絡骨節也。」

 

這些緣石而生的石斛被拿來入藥,例如霍山石斛(Dendrobium huoshanense C. Z. Tang et S. J. Cheng)就是一種岩生性的石斛被當作草藥使用。

 

而明代李時珍的1598年出版的《本草綱目》亦有記載:「石斛叢生石上。其根糾結甚繁,乾則白軟。其莖葉生皆青色,乾則黃色。開紅花。節上自生根須。人亦折下,以砂石栽之,或以物盛掛屋下,頻澆以水,經年不死,俗稱為千年潤」,這段文字還呈現了當時人們已有種植石斛的活動存在,不過也許目的是出於藥用。

 

關於石斛非關藥用的記載甚少,詩詞創作就更為罕見。即便「梅、蘭、竹、菊」是古代所謂四君子,在仕紳階層具有特殊的文化意涵,且「芝蘭生於幽谷,不與無人而不芳」,但這裡的蘭很可能是指蕙蘭屬的蘭花,而非包含今日植物科學認知底下的所有蘭科物種,亦即石斛很少被文人雅士賦予特殊文化意涵來看待。不過在宋代名士蘇東坡的詩作中倒是能發現一首例外,即《寄怪石石斛與魯元翰》:

 

山骨裁方斛,江珍拾淺灘。

清池上几案,碎月落杯盤。

老去懷三友,平生困一簞。

堅姿聊自儆,秀色亦堪餐。

好去髯卿舍,憑將道眼看。

東坡最後供,霜雪照人寒。

 

《宋史》記載,魯元翰名有開,字元翰,一字周翰,譙縣(今安徽亳縣)人。蘇軾可能與之交好,有多首詩提及他。

 

在這首詩中,蘇軾不是把石斛拿來入藥,反而是依其原生環境的岩生習性把石斛種在石頭上,澆了水或者用盛盤將植栽腰水,是以「清池上几案」,在夜裡「碎月落杯盤」。也許不論友人或他際遇都不遂,於是「堅姿聊自儆,秀色亦堪餐」既是石斛也可以是自己,「好去髯卿舍,憑將道眼看」說明要把怪石跟石斛都送到髯卿(鬍子先生,即其友魯元翰)家去,要他以道眼觀之,要的恐怕不只要看出情趣、看出友誼,還要看出文人對物件寄託的寓意——「東坡最後供,霜雪照人寒」。

 

在清代台灣的方志中,也有少數關於石斛的記載。例如1852年陳淑均所纂的《噶瑪蘭廳志》(卷六)記載:「金石斛一名金釵。石斛光澤如金釵,股短而中實。生石上小結者良,木上肥壯者次。味甘平,補肝腎。長而虛者名水斛,不堪用。」。另外陳培桂編纂、1871年刊行的《淡水廳志》(卷十二)中便有記載:「金石斛內山最多,採於樹上,以湯沃之,曬乾。」

 

我們可以發現前述所記載的石斛蘭有部分是附生於樹上,而許多中國草藥書籍記載的石斛則是岩生的植物,但《噶瑪蘭廳志》認為小型岩生的石斛才是最好的,附生而肥壯的次之。而清代台灣方志裡面的這些金石斛或金釵,可能依照著《本草綱目》裡的這段敘述而被理解:「石斛名義未詳。其莖狀如金釵之股,故古有金釵石斛之稱。今蜀人栽之,呼為金釵花。」此外《噶瑪蘭廳志》還說台灣還有另外一種「長而虛者」,叫做「水斛」,應該是指台灣原生某些不是石斛節底下的類群,假球莖部那麼膨大,這類的「水斛」的藥用價值被認為是「不堪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