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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人工培植拖鞋蘭登記及出口管理現況
發文日:110/09/10

        為促使臺灣栽培的芭菲爾拖鞋蘭屬(Paphiopedilum)與鬍拉密拖鞋蘭屬(Phragmipedium)拖鞋蘭種苗及切花能順利出口,民國88年農委會訂定人工培植拖鞋蘭登記及出口管理制度,指定種苗改良繁殖場為執行單位。每年元月受理拖鞋蘭業者申請拖鞋蘭人工培植場證明,3-4月會同拖鞋蘭專家及地方主管機關實地查核,經農糧署召開拖鞋蘭科技審議會議審核後,由農委會核發「拖鞋蘭人工培植場證明書」。

        109 年持有農委會核發的拖鞋蘭人工培植場證明者共計22 家,109年間種苗改良繁殖場共核驗16 家培植場提出拖鞋蘭種苗出口申請案182 件,因COVID-19疫情影響,案件數較108年減少43%。經核驗同意出口160件種苗128,644 株、22件切花18,080 枝,估計出口產值約2,780 萬元。拖鞋蘭種苗主要輸往中國、美國、歐洲等20 個國家地區(如圖1),出口數量以單花綠葉Complex Type (48.4%)、多花類(23.7%)與單花斑葉Maudiae Type(19.0%)為大宗;拖鞋蘭切花主要出口至日本,以Maudiae Type單花類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