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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神葵臺東5號-吉利品種權及盆栽生產技術」非專屬授權受理日期與相關注意事項
發文日:109/03/12

一、本場研發之「洛神葵臺東5號-吉利品種權及盆栽生產技術」(相關説明資料如附件一),擬非專屬授權國內依法設立之公司、農會、合作社及自然人等,於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實施。
二、本案授權期限5年,授權金為新臺幣315,000元(含5%營業稅),於合約生效後30日內一次付清。
三、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3年內。
四、申請業者於公告期間,檢附下列文件向本場提出申請:(一)業者基本資料表(附件二);(二)合法設立登記證明文件乙份;(三)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稅收據聯影本;(四)本場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 (附件三)。各級農會、合作社及自然人免附(二)(三)款所需文件。本品種移轉案為非專屬授權方式,凡符合資格者皆可與本場簽訂合約(附件四)後據以實施。
五、提出申請業者需經本場「研發成果管理小組」評審通過後,雙方簽訂品種有償授權契約書後辦理移轉。
六、對於授權內容,若有疑問,請逕洽本場作物改良課陳敬文助理研究員(089-325110轉634),相關資訊及附件均登載於本場網站(http://www.ttdares.gov.tw)請逕行上網查詢或下載表件應用。

https://www.ttdares.gov.tw/theme_data.php?theme=bulletin&id=7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