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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花種子:英國的經驗
發文日:107/09/27
由於經濟環境的變遷,我國傳統的農業生產近年來遭受相當大的衝擊,許多耕地已面臨休耕的命運,轉型為休閒農場甚或常年的休閒地是可能的出路。因此過去農地在經濟上的貢獻,部份即要甚至於已經轉向精神上的貢獻。新的土地用途,包括草原、都會公園、大型工廠的周邊綠地、球場、馬場、道路邊緣、鄉村公園、野餐場、保育地等,都會陸續登場。就已開發國家而言,這些草皮以前都是以種植綠色的單純草相為主,而且常是較密集的管理。但是由於所花費的成本較大,因此近年來興起了野花草地,其特點是粗放管理、草相較雜、而且包含各種野花物種來增加觀賞的價值。這些國家不但成立各種野花學會來研究推廣,而且部份的種子公司也已看準這個市場前進。筆者曾經介紹野花種子,文刊出後即有業者來訪並且說明該公司已引進種子試種,可見得在我國也是有市場潛力的。不過,有關種物種類的選擇應該斟酌,例如筆者向NWRC的科學家請教,他們認為最好用本地野花,外來種少用為宜。由於這個領域對我們幾乎是全新的,除了可用的本地植物名錄及分布等基本資料外,其他如採種、調製、發芽、播種方法乃至於野花草皮的建立及管理等,幾乎皆是空白。因此擬以本文介紹英國野花草皮的發展,希望能引起國內研發野花產業技術的興趣。

  英國的陸地表面約有4﹪(8,500km2)覆蓋了舒宜的草皮(amenity grassland),這些草具有休閒、實用或美感的價值,而在農業上的生產力反而不是最主要的目的。其中大約有55﹪為半自然,較粗放的草地。大約1﹪(9,000公頃)的舒宜草地每年需要播種或補播種,其保養的總成本約數億英磅,其中地方機關負擔一半。傳統上這些草地以種植禾草或苜蓿/禾草為主。傳統的舒宜草種類不多,約八種植物,其中80﹪的銷售量是黑麥草和紫羊茅(Festuca rubra)二種。早期由於合適的本地種子無法獲得,因此常使用農藝及外來品種,包括野苦苣(Chicorium intybus)和Papaver somniferum (罌粟屬),這些品種競爭力太強,產生太多草,而且生長期較短。農業用苜蓿也會使其他長得較慢的植物無法生長,在低施肥的土地上由於苜蓿具有固氮能力,而其他植物沒有因此更不具競爭能力;苜蓿另一個缺點是長期生長後增加土壤肥力,會使得一些植物生長旺盛,如禾草,增加了剪草的管理成本。

  由於觀念的改變以及經濟上的需求,在英國以野花草地替代傳統草地的風氣逐漸增加。為了開發這個新領域的學術及技術,因此成立了陸地生態研究所(Institute of Terrestrial Ecology),部份的目標是探討如何生產本地休閒草與野花的種子,以及如何栽植管理等課題。該學會經若干年的努力,終於在1981集結發表了「本地植物成為漂亮的草皮(Creating Attractive Grassland Using Native Plant Species )」一書。在其後七年間更進一步發展栽培技術,將這些本地野生植物當作作物來生產種子。現在一些種子公司在這方面的技術也已有相當的水準,並且已正式的將產品推出。

 

野花種子的種類及市場  

  英國的野花混合種子市場在1982-3年約只有三噸,其中包含15~20﹪的野花種子,大約足夠種植約85公頃的草地。而到了1988年,野花種子市場約在十噸左右,足夠播種300公頃,價值約350,000英鎊。而每年在英國銷售的休閒禾草種子約8,000噸,價值15~20百萬英鎊。由此可知,野花種子只佔休閒草市場的一小部份。不過由於野花的受到歡迎,以及農業政策的改變,因此有些種子公司認為這個市場仍具有相當大的發展潛力。目前在英國已有數百種的野花和休閒草品種,商業產品通常是製成混合種子,但也有單一種類的種子出售。

  混合種子是依照草地種類給予設計植物種類及其百分比,一般而言禾草種子與野花種子的重量各約80及20%。最常用的禾草約5-8種,各以一定的比例混在一齊,如Agrotis capillaris、Cynosurus cristatus、Festuca ovina、Festuca rubra、Poa pratensis等。野花的種類較多樣化,一批混合樣品可能含有5-20種不同的野花,依環境而定,如一般草地所適用的可能就與高速公路的護坡地、濕地、或陰暗地有所不同。例如一般草皮可用Centaurea nigra、Leucanthemum vulgare、Malva moschara、Prunella vulgaris、Ranunculus acris等而在林地邊緣、綠籬下等陰暗地則常用Agrimonia cupatoria、Alliaria petiolata、Conopodium majus、Digitalis purpurea、Dipsacus fullonum、Geum urbanum、Hypericum hirsutum、Lamiastrum galeobdolon、Prunella vulgaris、Scrophularia nodosa、Silene dioica、Stachys sylvatica、Teucrium scorodonia、Torilis japonica、Verbascum thapsus、Vicia sylvatica等。銷售量最大的混合方式是含10~15種本地野花混合種子,價格約20鎊/公斤(合台幣25,200元/公頃)。反之,不論是摻雜一些農藝開花品種的混合種子(較為便宜,約15鎊/公斤),或者種類高達20-30種的混合種子(較貴,約25-35鎊/公斤),銷售的情況都甚差。野花若做成盆栽,約5-50便士一盆,其價格相當於每平方公尺種植0.2到2株,數量上當然比不上用種子播種,但對於不好培育的植物,或者種子量相當少的植物,卻是較合理的種植方法。無論如何,野花種子的售價仍較種植傳統草地高出不少,因此若要再推廣,應該提升種子生產技術,設法降低每單位播種野花混合種子的成本。  

野花種子的供應及其品質

  在英國推廣野花混合種子主要的限制因子是種子的供應量不足。野花種子的採種者要面臨一些不可避免的限制。第一、種子的生產必須在英國,因此會因不穩定的氣候而遭遇收穫上的困難;第二,採種者在採種時,需要避免因耕作的措施引起不經意的選擇,而導致遺傳組合的改變或窄化。由於需要保留種子的野生性質,因而不能選擇有利於種子生產的特性,如整齊度、種子產量和低脫粒性;而且大多數的野花是無限型的生長,開花期及種子成熟期間甚長,而在種子成熟後不久,便會自行散播。因此採種者無法等待某特定的成熟期一次採收。像菊科植物(如Leontodon hispidus)和具有可裂蒴果的植物(如Cardamine pratensis)就特別麻煩,在少量生產時或許可以解決,但大規模採種時則難以克服。直到最近,野花種子的生產都在小規模的種子圃進行,只有少數(5﹪)可以生產大量種子的植物(如Rhinanthus minor)在野外採集。在未來的需求下,使用機械化及殺草劑等現代科技來增加種子的生產是不可避免的。但並不是所有的植物均適合用此方式生產,各類植物技術發展的速度也不一致。把野花當成作物來採種所面臨的主要問題是「雜草」防除,因為這些野花本來就是雜草。即使殺草劑能有效且安全地使用在這些「作物」上,它們的發展會既慢且貴。此外,大多數的野花種子是多年生的,因此「雜草」的問題會逐年增加。在實際及經濟觀點下,有些植物種類雖然是很好的材料,但要大量採種推廣可能有問題。

  一般作物的種子市場上,所謂品質是包括種子本身(如純度及發芽率)的播種品質和品種特性的遺傳品質兩方面。就遺傳品質而言,第一點,栽培品種必須在遺傳特性上具有區別性,一致性及穩定性;第二點,它們必須具有耕種的價值。但是,第一點對野花是不適當的,因為野花種子使用者需要講求遺傳上的伸縮性及豐歧度,以便在各種環境下皆能成功;亦即採用的生態型要相當廣泛。第二點在耕種的價值上,對於農藝作物及休閒草,可以用產量、耐踏性、全年常綠、剪草頻率、培植速度等方面來評估,相當客觀而且評估方法已成熟;然而,野花混合植物的評估項目通常用美學、生態保育及實際使用等方面來綜合判斷,較不精確,且不同的使用者標準不同。

  至於種子的播種品質,在各種栽培作物皆已有法定的最低標準。然而野花種子或混合種子尚缺乏法規的規範,這不但是英國,美國的學者也有同樣的認知。大多數上市的野花種子沒有經過純度及發芽率的檢查,種子品質只能依靠採種者的經驗及能力(如︰正確的收穫及貯藏,並且對種子樣本做目測鑑定)。一般而言種子的品質變異頗大,某些植物問題較大,例如Succiisa,Scabiosi及Knantia等,即使用手分別採收,種子發芽率還是不高。在測試種子時,可以挑出有問題的種子,有時可以再度加以清理汰劣,以改進純度及發芽率。但是種子業者是不可能將其品質提昇到與栽培作物同樣的等級。不過應可以做到清楚地標示組成種類的百分比及混合種子的播種量,以及種子經過純度及發芽率測驗才對。

 

野花種子的推廣  

  野花種子的主要客戶是公家機構、景觀公司、保育團體及其他(如農民)。在英國公家機構及景觀公司是最重要的二大客戶,購買了約82﹪的野花種子,他們所需要的數量大約是其他客戶的二到三倍。保育團體直接購買的數量雖只佔小部份比例,但他們有向其他單位建議購買的影響力。這些客戶所以購買野花種子,最大的動機是因為他們認為野花草皮有益於環境及野生生態,其次才是野花草皮可以減輕割草的負擔。因此可以知道推廣野花草皮的最佳方法是鼓吹生態意識。

  種子品質的提昇也是推廣工作的一環。種苗公司已逐漸將混合種子規格化,可使用於較廣的地方,而且降低價格。此外各公司也都提供技術的咨詢與服務,即指導使用者如何選擇混合野花種子的規格,以及播種後如何正確地管理野花草原等。因為有許多客戶本身無法得到專家的指導,而且大多不具有使用野花種子的實際經驗,因此若非有很好的輔導是無法推展的。

 

  結論

  由以上的簡介可以得到的印象是,野花草皮是個可以推展的產業,而且是我國邁向已開發國家行列,對於提昇環境美感所應該走的路。不過我們科技的研發過去偏重於植物生產,對於休閒地、草皮、濕地、保護地等的植物管理技術可說沒有什麼進展,甚至於缺乏研究單位及人員。這些技術的研究責任顯然無法完全依賴私人企業,學術機構及公家農業研究單位應該帶頭來開發。目前農業環境的巨大轉變使得我們要採取新的農業觀點。過去的農業科技針對的是農人,新的農業觀則是把服務的對象擴大到一般的綠色生產者及消費者。在新的農業觀之下,從工業、製藥業所需要的植物生物技術到草皮的管理,都是農業部門的責任。因此農業研究機構,特別是機構的主管可以考慮如何將部份研究人員作任務的新分配,而國內有志於此的研究人員也可以考慮如何加強合作,來發展這個新的綠色產業。

~郭華仁 1995 野花種子:英國的經驗。種苗通訊,(2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