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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木質林產物/森林副產物
發文日:107/05/07

森林除了重要的生態保育與環境保護價值外,說起林業的經濟價值,大家總是想到木材與竹材的生產,但其實林業中非木竹材的產物(非木質林產物,non-timber forest products)非常豐富而多元,在林木下經營或收穫的產物,產值有時還可以超過木材的收入。
根據林業及自然保育署2017年統計結果,我國全國林產品的生產總值為2.07億,其中的木材與竹材佔62%,森林副產物佔38%。美國野外採集的非木質林產物在2007年的總銷售金額估計超過13.6億美金。中國大陸近年來積極推行林下經濟,每年的產值根據不同的報導或報告差異很大,根據2014年中國國土綠化狀況公報的統計,中國林下經濟的產值高達到近7000億人民幣。東南亞的非木質林產物豐富,光是藤類製品就曾有30億美金的產值。
非木質林產物
在國內,除了木竹材的森林主產物之外的林產物都屬於森林副產物( forest by-product),或稱為非木質林產物,而在國有林土地上的林產物,則要依據「國有林產物處分規則」來規範及辦理,其中也明確定義了林產物的分類,例如我們熟悉的竹筍、愛玉子、木耳,只要是採集自林地非木竹材的產物都是屬於森林副產物,從表裡可知國內這些產物的用途大部分都是屬於食用與藥用。
不過每個國家因為自然環境與市場經濟的差異,往往發展出來的非木質林產物也不太相同,在臺灣主要是當作食物與藥物,除了這兩大類,其他國家還有發展出不同用途的產品,例如染料、裝飾、藝術及手工藝品、甚至生態復育用等等,而除了採集及種植上述的植物及菌類作物外,還包括養殖動物(禽、畜、魚、蜜蜂)、景觀利用、生態旅遊、打獵等,也可採數種模式複合,可說是非常的多樣化。
也因為這些不同,在每個國家對非木質林產物可能有不同的名稱,例如在中國稱作「林下經濟」,在美國及許多國家則稱作「森林農作 」,因此林下經濟也可歸類於林業中以生產非木質林產物為目標的一種經營型態。但不論是稱作林下經濟或是森林農作,這些都可視為「混農林業 」的一種型態。
什麼是林下經濟?
「林下經濟」一詞是2003年由中國首次提出的,由於1990年代末中國開始以生態建設為林業發展主要戰略,大量森林停止砍伐,尤其是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後,為實現「不砍樹也能致富」,保障農民的經濟收入,所以全國積極推動林下經濟,各地陸續成立示範基地。發展最早及最典型的林下經濟模式是林菌及林藥模式,後來陸續發展出林糧、林草、林禽、林畜等多種模式。根據報導,近年來林下經濟已明顯增加中國農民的收入。
林下經濟是保有林地上原來就存在的林木,利用林地的生態環境,在林下栽植合適的耐陰性高經濟作物(例如:珍貴中藥材、高單價食用菇類及高價值水果、堅果等)或動物,甚至發展旅遊業,充分發揮林木與其他經濟的綜合效益。因此,中國發展的林下經濟較為強調提高經濟收入的部分。
森林農作
美國依照栽植模式與混植種類,混農林業通常分為五類(請參考本主題館>國外的混農林業>美國),其中一類是「森林農作」,也就是在森林樹冠層適當遮陰保護下,栽培高價值作物,做為藥用、食用及觀賞植物等,例如人蔘、菇類及裝飾用蕨類,所以在生長上層高品質林木的同時還有其他的收入。
森林農作可說是永續利用自然資源一種較佳的方式,森林農作在北美逐漸流行是因為地主可以提高收入的多元化、改善森林資源管理,同時增加生物多樣性,因此近年來投入的研究增加了,也發展出越來越多的相關活動,從精緻到粗放同樣是非常的多樣化。如果依消費者的市場區隔,大概可以分做四類:食用類、木製產品(手工藝品為主)、裝飾用花草、及藥用或保健食品。其中裝飾用花草在北美的市場大,只要不是過度採集,森林中的材料可以自然而然源源不絕。松樹枝應該是美國最常見販售的裝飾用林產品,尤其是聖誕節期間,而收穫自森林的苔蘚及地衣出口值一年超過1400萬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