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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提昇土地利用效率
發文日:103/11/04

二、	提昇土地利用效率

氣候變遷造成世界各地水災、旱災發生頻繁,且災情一年比一年嚴重,肇因於全球溫室效應的影響。京都議定書已經生效,國際社會要求各國負責承擔溫室氣體減量的責任,將CO2減量至1990年的水準,我國除了要積極調整產業政策與產業結構、提昇能源效率之外,厚植本土地區的綠色植物資源及農、林、漁、牧產品的有效利用與回收利用,提昇土地利用效率。


台灣地形狹窄,人口稠密,土地資源有限,隨著經濟發展,各產業部門對於土地利用之競合壓力日增,由於山坡地一旦變更使用,難以回復供農、林、漁、牧業使用,有秩序釋出山坡地資源,維護農、林、漁、牧業生產環境之完整性,確保山坡地有效利用,有效整合山坡地空間資源,依據農、林、漁、牧各產業之需求,規劃山坡地最適空間發展區位,以協助農、林、漁、牧業發展,提昇土地利用效率,配合能源使用效率、改變能源使用結構、CO2捕獲、再利用與封存、改變產業結構及能源政策,混農林業更新造林成為思考重點。輔以永續經營規劃,提供部份邊際農地的造林(圖13),一方面提升農地生產力(圖14),一方面也增加綠色能源供應。增加混農林的造林面積,增加碳吸存的綠色帳,更可透過專業的林業經營手段,強化造林木生產,改變植生覆蓋狀況,增加蓄水能力,減少地表逕流,降低土壤與碳之流失(圖15),有利於水土資源的保育,兼顧土壤流失控制(圖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