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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發展策略與推動措施
發文日:99/12/31
(一)加強輔導農民從事有機農產品生產
輔導從事有機生產農地辦理土壤、灌溉水質檢測;舉辦有機驗證說明會,輔導有意願農友從事有機農業生產;輔導從事有機栽培農友申請有機驗證;以縣市為單位,依其有機農業面積、成長率、產品行銷等為指標,評比競賽,以為激勵。。
(二)建立有機集團栽培及有機農業專區
輔導從事有機生產農戶以毗鄰大面積農地集團栽培,配合「小地主大佃農」機制,輔導有機農友大面積租用農地,擴大經營面積。利用台糖土地、退輔會農場建立有機農業專區,成立工作小組,由台糖公司、退輔會提供適當區位土地,經評估遴選後媒合有機農戶租用,生產適種作物,建置有機農業專區。
(三)有機農業技術研發與推廣
1.針對有機農耕法對作物與土壤品質安全性、有機農田土壤肥力即時偵測、有機農耕法的植物保護、雜草整合性管理及有機作物採種技術等關鍵技術之研究。
2.選定有機葉菜類、毛豆、番茄、鳳梨、甘藷、草莓及瓜果類蔬菜等作物類有機生產整合技術之研究,將研發成果,推廣農友採行。
(四)強化有機驗證機構驗證能量及驗證管理
協助相關機構申請有機驗證機構認證,增加有機驗證機構家數,提高驗證能量;促請有機驗證機構依驗證規範加速辦理有機驗證,提昇驗證品質;促請有機驗證機構加強有機農戶追蹤查驗及產品抽驗;加強有機驗證機構查核,確保驗證機構公信力。
(五)拓展有機農產品行銷宣導
輔導有機經營業者依規定正確標示及使用有機標章,輔導有機集團栽培(專區)農友或適當農民團體成立有機專區理貨物流中心,掌握地區性有機農產品,設計產品包裝及品牌,塑造有機農產品形象;輔導有機農戶或農民團體拓展通路,與有機專賣店、直銷通路、大消費戶建立長期穩定供銷關係,加強有機農產品廣告宣傳及促銷活動,強化消費者認知,加強有機農戶與消費者互動,結合觀光休閒、有機農民市集等發展在地行銷, 並規劃企業認養之可行性。
(六)落實有機農產品品質安全監測
1.依據「有機農產品驗證機構認證作業要點」第8點規定,為確認有機農產品驗證機構於認證證書有效期間內持續符合認證規範,派員以書面查核、總部查核或見證查核方式辦理追蹤查驗,以瞭解驗證機構辦理驗證情形。
2.訂定年度有機農糧產品抽檢計畫,加強田間及市售產品抽驗,落實有機農產品品質安全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