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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化肉製品加工技術及常見食品添加物
發文日:99/12/31

乳化肉製品加工技術及常見食品添加物 (文/畜試所加工組 吳祥雲)

一、細切(Silent Cutter)的操作技術

肌動球蛋白(Actomyosin)是存在肌細胞內的結構性蛋白質。肌細胞係由一堅固的結締(組織)膜所包圍,只要細胞膜不被破壞,肌動蛋白(Actin)和肌球蛋白(myosin)只能少量的在外沿形成水結合現象,而完全沒有乳化的效果。因此,細切化的過程,必須儘可能地將肌肉細胞"打開",使肌動蛋白和肌球蛋白游離,如此,才可使蛋白質、水和脂肪形成乳化,做成穩定的乳化肉漿。

1. 添加物的添加次序

原料肉→加複合磷酸鹽類,刀慢速、碗盤3~5轉後→加醃漬鹽、刀慢速、碗盤一轉後變快速刀,並加入1/3量碎冰→肉漿已有相當黏度,加入脂肪,並加入1/3量碎冰、轉慢速刀、並加入香配料、澱粉等,碗盤轉3圈後、停機,打開機蓋、清理黏在機械上或蓋上之肉屑或香配料(若為連續性作業,此清理步驟可免)。開機,若要控制脂肪顆粒則以慢速刀,欲打成細質地肉漿時則以快速刀,並加入剩下1/3量碎冰,細切至所希望之漿質,其終了溫度,夏天不得高於12℃,冬天不得高於15℃。

2. 若為溫體肉,可不用複合磷酸鹽。但若怕肉漿結著性不理想,可加複合磷酸鹽3g/kg原料肉。

3. 醃漬鹽(含亞硝酸鹽)通常在磷酸鹽加入後,再投入,蓋鹽會影響複合磷酸鹽之溶解度。原料肉+磷酸鹽+醃漬鹽,在尚未加入碎冰或冰水前,這段時間叫"乾細化",它有助於鹽溶性蛋白質之抽出。

4. 碎細化的溫度過高,則蛋白凝結在高轉速的刀鋒上,此現象會影響肉自然的結著性和脂肪的乳化性。無脂肪添加的瘦肉漿,則其肉溫維持在6-8℃為宜。

二、醃漬

醃漬除了要使鹽、硝酸鹽或亞硝酸鹽、香辛料調味料等有足夠時間滲透至肉塊或肉片每一部位外,尚有增進肉品風味,醃漬色澤形成,提高肉品之保水性和結著性及有延長肉品保存期之作用。醃漬方法:

()、乾醃法:

1. 直接混入法:鹽、亞硝酸鹽、糖、助發色劑、調味料、香料等適量直接加入肉品、混合均勻。常用於絞細或肉塊小要混合香配料的肉製品,如、中式火腿或香腸等。通常原料肉的肉溫在1-7℃,溫度高,雖醃漬時間可縮短,但給予不良微生物有繁殖之機會,尤其是高污染的原料肉。醃漬室的溫度以4~6℃為宜,相對濕度在80%以下,亮度為稍暗至60Lux,太高的相對濕度會造成凝集水,很易招致低溫菌繁殖。

2. 乾鹽塗敷法:以過多的醃漬料搓揉肉面,醃一段時間,俟其內部達到一定的鹽量,再以水洗去表面多餘的醃料。其醃製期分兩階段:(1)醃鹽期:肉吸收一定的醃漬物,並使醃漬物浸透達中心部位。如前腿、後腿:5日/kg,五花肉:2.80日/公分。(2)熟成期:除了使醃漬物在肉中的濃度達內外一致外,並希望經過此過程使芳香生成微生物充分作用,以產生(或增加)肉製品獨特的風味。其方法是把火腿堆放在架上,使肉中的鹽分隨肉汁外滲,以除去外層的附鹽。俟熟成終了,經1小時以上的漂水與刷洗過程。我國的金華火腿,湖南臘肉等均此法醃製。

乾醃法之醃漬室溫度為5~8℃。美國生產生食的鄉村式火腿,為使旋毛蟲死滅,必須乾醃40天,再熟成30天,才能符合美國農業部之規定。

()、液醃法:

醃漬液的鹽濃度為10~12 %(11.5~13.5 Kg /100公升水)。需注意醃漬液與肉量之比例,一般以一倍醃漬比三倍肉行之。此種液醃法適用於小塊肉,主要係因醃液滲透速率慢。避免醃液重復使用(除非煮過),蓋因醃料(尤其是鹽)一些已進入肉中,造成醃液濃度降低,且醃液亦被肉汁所稀釋,易遭受細菌污染。

(三)、醃液注射法:

注射醃漬液的濃度與注射量有關。鹽液濃度越高,其注射量越低。一般成品之含鹽量為1.6~1.8%(台灣)。

操作法:

 肌肉注射法:以數排針頭在2~2.5氣壓下,注射入肉塊,可調整注射量。針頭需有適當的間隔,使醃漬液滲及原料肉每一部分。

 血管注射法:其好處是醃液分佈均勻,刺入時沒有破壞到肌肉組織。它可將殘留在肉中之餘血驅出,故保存性較佳,其缺點是血管密閉,難以實施。

(四)、真空按摩醃漬:

經醃液注射過的原料肉,再配合真空按摩的應用,可達較好的鹽度均一性。真空處理,使溶出的蛋白質和肉汁滲入表層達5~6公分深。當加熱時,此層產生熱凝固,而將整塊肉封鎖起來,煮時失重減少,並且醃漬液滲入,使火腿的製成率增加2~4%。

三、填灌

現代化的肉品填灌機,皆有抽真空裝置。其好處是:使製品醃漬肉色穩定產品的橫切面,有個均勻、光滑的美麗外觀防止製品存有"氣泡眼",造成脂肪或膠質於其間沉積,此尤其對乳化作用不甚理想的製品最易發現。填灌後的產品,不宜在室溫久放,必須馬上進行下一步的加工步驟或推入冷藏庫,以免肉溫上升,導致不良微生物的繁殖,造成產品品質劣變。

四、發色、熟成與乾燥

此為燻煙的前步驟,其目的:使不穩定的亞硝基肌紅蛋白,經發色的熱處理形成安定的亞硝基血色質(nitrosohemochrome),亞硝基血色質為美好的醃漬肉色。適當溫度的熟成,促使獨特風味形成。使產品外表乾燥,使接下去的燻煙效果容易達成。

所使用的溫度,視其所含脂肪量多少而異,如西式香腸含脂率30%以上者,其溫度宜於45~55℃,至於火腿則55~65℃之間。小口徑的西式香腸,切忌高轉速的風速,抽風閥門不要全開,因過度的乾燥,會使香腸形成一層很韌的厚皮,並且製成率亦受影響。

五、燻

燻煙能賦於肉製品特殊風味,改進產品外觀、增加保存效果。煙成分含醛類、丙酮類、醇類(酒精)、酚類、有機酸、cresol、和多環性碳氫化物。煙中富含抑制細菌生長或殺菌的成分,尤其是Formaldehyde,酚類有延遲氧化脂肪酸敗的抗氧化性。

(一)、燻材:

所用的木質以少含樹脂,燒時能生濃煙並帶有美好的燻煙味及良好燻色為佳。一般以、櫻、榛、山胡桃木、白樺、櫸木、梅最受歡迎。本地喜以甘蔗渣燻肉,蓋其色較暗黃而含濃厚的燻煙味。

(二)、燻煙的方法:

 冷燻:溫度控制在15~30℃。一般使用於長久性保存之肉製品,如金華火腿、湖南臘肉、中式香腸。在德國舉世聞名的黑森林火腿亦採此法(燻煙溫度18~23℃,相對濕度80%左右)。

 溫燻:30~50℃,一般使用於燻煙時間較短而燻味中等的製品,如西式臘肉或火腿。

 熱燻:50~80℃,常用於西式小香腸或高溫燻煙式火腿。為免肉品失重過大,常採以相對濕度70~75%的濕燻方式。

六、加熱殺菌

加熱,除能使肉受熱凝固而變成具有彈性、多汁,良好風味形成之效果外,尚能利用高溫殺死肉及肉產品中之腐敗或隱含毒性微生物;並使原有存在於肉中能使肉劣變的內源酵素不活化,而達到長時間保存肉品之目的。加熱所造成肉中細菌死滅的因素,並非只有加熱溫度,加熱時間等加熱條件,尚包括加熱前細菌數,產品的原料配方,防腐劑之存在及肉品之pH值等。

 


肉品加熱處理

  殺菌(pasteurization) 58~75℃-殺死病原菌或有害細菌及寄生蟲 。

 

  滅菌(sterilization)100℃以上。

(一)、小口徑的西式法蘭克福香腸:蒸煮溫度常以75~78℃而達中心溫度72℃的殺菌方式。亦有以如下方法

中心溫度

加熱處理維持時間(分鐘)

65℃

30

68℃

15

70℃

8

西式香腸的蒸煮處理使香腸的乳化肉漿變成堅實、多汁及清脆的產品、超過80℃常有破壞水與脂肪互相結合之情形。一般加熱的速度上,質粗者比質細者快,瘦肉多的比肥肉多者快,此也是依據固定蒸煮時間不當之處。西式香腸以蒸氣蒸煮,其內容物的流失率比水煮者少,反而在結著性好的肉漿(填充料)常有1~2%增重的現象。高溫燻煙與蒸煮,在現代化設備的操作上均可採同時進行。

(二)、西式火腿:煮式火腿一般以75~85℃加熱處理,如下列方式可獲得一良好的保存性。

中心溫度

加熱處理維持時間(分鐘)

70℃

10

68℃

15

65℃

30

可採達中心溫度72℃為止的殺菌方式。火腿除水煮式採用於包覆腸衣、罐頭或壓力模具定型的火腿外,亦可以水蒸氣蒸煮,再高溫燻煙。可透氣纖維性腸衣,使現代化的製程上,從發色、乾燥、燻煙、蒸煮,甚至產品冷,均可在smoke house 一次完成,此可減少人力,並使產品之品質穩定一致。另一種是90℃熱空氣"烤1小時"、"燻1.5小時"、"烤"直至其中心品溫達70℃者,此類火腿常被列為高級品,其外觀、發色均佳,風味亦很受人喜愛。

 

七、肉品中常用的食品添加物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三條規定,食品添加物係指食品之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藏等過程中,用以著色、調味、防腐、漂白、乳化、增加香味、安定品質、促進發酵、增加稠度、增加營養、防止氧化或其他用途添加或接觸於食品之物質。我國准許使用的食品添加物刊載於行政院衛生署公布之「食品添加物規格標準」及「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

    肉品中常用的食品添加物有以下幾種:

1.            防腐劑 (preservatives):

        己二烯酸、己二烯酸鉀、己二烯酸鈉 (以 sorbic acid 計:<2.0 g/kg );苯甲酸、苯甲酸鈉、苯甲酸鉀 (以 benzoic acid 計:<1.0 g/kg )。

(1) 罐頭產品一律禁止使用防腐劑,但因原料加工或製造技術關係,必須加入防腐劑者,應事先申請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准後,使得使用。

(2) 同一食品依使用規範規定,混合使用防腐劑時,每一種防腐劑之使用量除以其用量標準所得之數值(使用量/用量標準)總和不得大於 1。  

2.  抗氧化劑 (antioxidants):抗壞血酸、抗壞血酸鈉、異抗壞血酸鈉 (以 ascorbic acid 計:<1.3 g/kg);生育醇 (<0.5g/kg)。

3. 保色劑 (color developing agents):亞硝酸鹽類、硝酸鹽類 (以 NO2 殘留量計:<0.07 g/kg)。

4. 著色劑 (coloring agents):食用色素、胡蘿蔔素。

5. 調味劑 (flavoring agents): D -山梨酸、L -麩酸鈉。

6. 粘稠劑 (binding agents):酪蛋白鈉 (sodium caseinate)、澱粉。

7. 結著劑 (coagulating agents):聚合磷酸鹽類 (phosphate 計:<3 g/kg)。

被禁用的有害性食品添加物:硼砂、鹽基性介黃(Auramine)、鹽基性桃紅精(Rhodamine B)、奶油黃(Butter yellow)、孔雀綠(Malachite green)、Orange II、螢光增白劑、過氧化氫及甜精(對乙氧苯;Dulcin)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