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植物園成立的時間很早,日據時代在1889年,初名台北苗圃,1911年改稱林業試驗地,以培育樹苗為主,1921年中央研究所成立,被納編為林業部,1939年易名台灣總督府林業試驗所,設有殖育、施業,利用三課,專門研究調查全臺林業。日本當局,想將植物園塑造成休閒旅遊,並富知性的林園環境,因此遍植經濟值高的樟楠杉或藥材、染料、香料、油脂等珍貴性、特種植物。台灣光復以後,林業試驗所銳意經營,從美、澳、非洲及南洋各地採集樹苗,種植在園內,目前植物已經多達一千五百餘種。
植物園設立的四大功能為:研究、保育、休憩、教育。台北植物園位於繁華熱鬧的台北市南區,旁邊有歷史博物館、科學教育館、藝術館等所組成的南海學園,人文薈萃、環境幽雅、交通方便、教育資源豐富,是北部地區最佳的自然教室、最適合親子同遊的場所。
▲台北植物園解說教育發展過程
訴說起台北植物園解說教育的發展過程,應該是近20年以內的事;1990年之前,台北植物園解說教育是在每年植樹節期間,舉辦2至3次的親子活動,由本系人員自行擔任解說,之後也從外系徵調人員協助解說服務。辦理數年後,甚獲好評,乃決定擴大舉行,然而由於本系編制人員有限,並無法擔負逐漸拓展的解說教育業務,經過評估以後,決定訓練志工,來協助解說。
1992年春,透過市北師環教中心王佩蓮主任的指導與協助,招募第一批志工,約40人,以國小教師佔大多數,這些老師原本就具備豐富之教學經驗,加上對植物和自然教育的興趣及熱誠,經過短期的訓練,便投入台北植物園親子活動解說的行列,此時負責的為吳國伍先生。以此模式經歷數年,至1996年正式成立「台北植物園生態保育志工服務團」,人數約90人,並由志工們推選出雷貴香老師擔任第一任的總召集人,此時負責的為本系邱文良先生及劉文玉小姐;自志工團成立後,投入植物園解說教育的人力資源更多,當年(1996)暑假即與林業陳列館合作辦理導覽解說,參與的志工有371人次,參加的親子及民眾達5700人。從此以後志工團逐漸扮演台北植物園解說教育重要的角色。
1997年3月起,開始辦理星期日的台北植物園導覽解說,並且成為例行性活動,有興趣參加的民眾只要在每週日上午9時或下午2時,到和平西路入口處,自由且免費有解說志工帶領植物園知性之旅,但是當時若有超過10人以上的團體必須事先預約,以便安排足夠之解說人員。由於志工團之成員大多為在職的教師,除了星期假日外,非假日的時間不易抽空協助,因此非假日的導覽解說由本系同仁擔任解說員,但必須事先預約,若人數過多也會商請不在職的志工協助。
▲台北植物園解說教育成果
若要瞭解台北植物園解說教育的成果,最直接、簡單、明顯的就是從每天絡繹不絕的學童來台北植物園從事戶外教學,以及一部部穿梭不絕的遊覽車,可以看出,來此做戶外教學的已經不僅是台北週遭的學校,更擴及外縣市的學校;台北植物園已經和台北市木柵動物園一樣,是台北縣市國小、幼稚園戶外教學必遊之地。也許有的人不相信這種敘述性的描述,那只好拿出具體的數字,來作說明了!
1996年參加台北植物園解說活動的民眾學童有5850人次,之後逐年增加,1998年有14765人次,2000年倍數成長為25304人次,2001年達到28360人次(參見表一)。投入的志工和參加解說的人次呈等比的成長,1996年投入台北植物園解說活動的解說志工有375人次,之後逐年增加,1998年有826人次,2000年倍數成長為1721人次,2001年達到2005人次。由以上的數字資料可以看出台北植物園近幾年來在解說教育的具體成果。另外本系調查遊客行為發現,1994年遊客在台北植物園從事戶外教學的佔6%,2000年做同樣的遊客調查發現從事戶外教學的接近29%(劉文玉,私人通訊),這是另一個具體的成果,可以瞭解台北植物園在解說教育的實際成效。
1999年5月與中油公司、中華民國環境綠化協會、資策會、民生報及市政府民政局等單位共同舉辦「大地、森林、我的家」活動,當年6月舉辦了古文學裡的植物-詩經植物,7月舉辦了植物大觀園-植物分類,8月舉辦了沙漠裡的忍者-多肉植物,9月舉辦了LKK的植物-蕨類植物等活動;翌年(2000)比照這種模式,並擴展為每一個月舉辦一個主題活動,2000年1-12月舉辦了椰子植物、民俗植物、植物名人園(新品種植物區)、竹與禾本科植物、民生植物、十二生肖植物、詩經植物、植物分類園及多肉植物、觸感植物區、蕨類植物、變色葉植物、成語植物等等活動;2001年1-12月舉辦了椰子植物、十二生肖植物、植物名人園(裸子植物)、竹與禾本科植物、民生植物、水生植物、多肉植物、植物另類體驗、民俗植物月、詩經植物&成語植物、蕨類植物、文學植物等等活動,這3年間在植物園規劃設置了詩經植物區、植物分類區、十二生肖植物區、多肉植物區、蕨類植物區、民俗植物區、成語植物區等等新的展示區,讓植物園的解說題材更多樣化,同時在台北植物園解說的方向由植物物種的介紹朝向主題、單元式的介紹,由人員的導覽解說朝向活動遊戲方式的解說。以此模式執行至今,深獲好評,但是仍然在不斷地嘗試修改中,如此才能趕得上時代的進步。
從6年間假日解說和非假日解說的消長轉變,可以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在1998年以前,參與假日解說的民眾、學童多於非假日解說者;在1998年以後參與非假日者遠遠超過假日解說者,而非假日解說者都是機關、學校、團體申請的預約解說,也就是一般所謂的戶外教學,在2007年已經達到400團,每年的成長迅速。由此可以看出非假日解說服務將是未來台北植物園解說教育實施的重點,這也是台北植物園解說教育與中小學戶外教學、自然教育,甚至與九年一貫教育相結合的重要方向。
▲台北植物園志工組織的建立與運作
今天台北植物園解說教育能有如此豐盛的成果,最主要的就是要歸功於這一批熱誠奉獻又努力求知的志工夥伴,因此接下來就要談志工組織的建立與運作。
在1996年「台北植物園生態保育志工服務團」成立時,其組織章程和組織架構均已經過多方的討論研商才確定的,志工團設總召集人1人,由每年的志工大會選舉產生,連選得連任一次,其下設活動組和行政組,由總召集人自行推選;總召集人的名稱在2000年的志工大會時經過表決通過改為團長,第1、2任的總召集人是雷貴香老師,第3、4任的總召集人是許玲玉老師,第5、6任的團長是游紘一先生;總召集人(團長)擔任著志工與林試所之間協調溝通的橋樑,並且是志工團凝聚的核心,其功能與角色非常重要;目前志工的服勤研討組共有6組,組長亦是在志工大會選舉產生,第1-2組為假日組,第3組為非假日組,以上3個組均為解說志工,第4組則為非假日的服務組,主要是協助本系苗圃育苗、標本館製作標本及各植物展示區的整理維護。
台北植物園生態保育志工團的人數由1996年有137人,1998年有189人,2001年在志工列冊的已經有451人,真正參加服勤的人數則為232人,男性佔28%,女性佔72%;年齡結構中50-60歲及60歲以上的志工比例有逐年增加的現象,30-50歲之志工比例有逐年減低的現象;職業結構中學生、工商人員及退休人員的比例有逐年增加的現象,公教人員的比例有逐年減低的現象。(請參見表二)
談到推動和運用志工組織,首先必須先瞭解來此參加志工的心理及其需求,必須符合並滿足志工的需求和意願,才能有效推動植物園解說教育之業務;目前林試所給予志工的交通費一天60元,服勤全天者再加誤餐費80元,如此微薄的津貼當然絕非是來台北植物園參加志工的主要動機,而且志工團體是一個自發性的組織,不能用命令或行政管理的方式去帶領志工團;目前本所對台北植物園志工團採取的方式是以獎勵式、永續經營的方式在推動志工團的運作。一方面以服勤記點為獎勵,每季統計一次,滿20點贈送林試所出版品一本,滿40點加送一本,每年排名前50名者可以參加暑期舉辦的野外研習,而且在志工室可以有一個榮譽櫃(置物櫃),前十名者在志工大會公開表揚和頒獎,或去函服務機關請予獎勵。其實最具吸引力的是本系為志工安排的培訓課程,持續不斷的培訓課程讓志工有持續進修、學習的機會。每半年安排一次培訓,課程培訓時間在每個月的第一、三週週六下午,一堂為主題活動的培訓,另一堂則安排有關生態保育的專題演講,所邀請的均是所內外頗負盛名的專家學者。每年辦理一次考核認證,以植物園解說主題為範圍,由資深的志工擔任講師和評審,新進志工通過考核後頒發台北植物園解說志工證明乙紙。
著永續經營、終身學習的理念,因此台北植物園志工團有一個最大的特色,那就是「一日台北植物園志工,終身台北植物園志工」,本所從未因服勤點數不足而刪除志工,也許是家庭因素或工作關係讓他目前無法執勤,並不代表他不願意參加,而且參加時間越久、奉獻越多,收穫就越多;另一個最大的特色就是隨時都可以加入台北植物園志工團,參加的資格只要身心健全、具服務熱忱就可以。
▲總結
志工的工作是非常繁重而且的辛苦,不但繁重、壓力大,常常要擔心辦理解說活動出差錯會被責難,更要面對一群來自各界的繁雜意見與問題,又要犧牲許多假日的時間來解說活動。這些總總,在看到一群老師、民眾、學童不畏風雨的來植物園參加活動、看到一批批興高采烈的小學生來到植物園戶外教學,這一切都有了代價!最後期盼台北植物園成為最佳之自然教育中心、生態保育志工團成為種子教師培育中心、林試所志工培訓成為終身學習中心,這是的目標及願景!
▲附錄:台北植物園生態保育志願服務團服勤記點與獎勵辦法
壹、記點
一、假日服勤:由組長填寫點數(從寬解釋)。
1.有解說或派任工作,半天記 3 點,上下午兩場記 6 點。
2.未解說或派任工作,只見習者,半天記 1 點,全天記 2 點。
3.半天解說或派任工作,半天見習者,記 3+1 點 = 4 點。
4.大型活動之預約志工,並準時到勤者加倍記點,遲到者酌予記點。
5.應服勤或已預約服勤未到,亦未請假或請人代理者,每次扣3點。
二、非假日服勤:
1.標本製作、苗圃或其他園區工作,半天記 3 點,全天記 6 點。
2.非假日解說每場記3點。
3.非假日出來見習者,亦每半天記 1 點。
4.元旦、春節、清明、端午、中秋及三天以上連續假日之值勤者,加倍記點。
5.應服勤或預約服勤未到,亦未請假或請人代理者,每次扣3點。
三、研習不記點,但記錄者每場記 6 點。大型活動之行前訓練,半天記2點。
四、各種會議半天記 3 點,全天記 6 點。
五、主持、主辦各種多數志工皆可參加之戶外或室內之活動或研習,其主持、主辦人或幹事每次可記 3 點。
六、其他優良事蹟亦可另行加點,由各相關幹部提報。
貳、獎勵:(幹部有優先獎勵權,不受記點多寡影響)
一、每季達20點者,贈書一冊。
二、每季達40點者,以贈書、獎狀、贈品或其他方式再加以獎勵之。
三、服勤特優者,每年由林試所頒與感謝狀,或去函服務機關請予獎勵。
參、本辦法經89年9月30日志工大會通過,於同年11月起實施之。
資料來源:文 / 蔡培民 圖 / 蔡培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