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防治技術 / 空氣污染防制技術 / 鴨排泄物物理化性狀及臭味防治
取消列印
列印本頁
鴨排泄物物理化性狀及臭味防治
發文日:98/04/01

鴨排泄物物理化性狀及臭味防治郭猛德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 經營組 一、 前言 家禽之生產在台灣畜牧事業上佔有極重要一席之位,養鴨一向為我國沿海省分普遍飼養的水禽。臺灣四面環海,河川溪流亦多,早期即為農家之主要副業。近年來由於養鴨科技的進步,營養及飼養管理之研究發展,所育成之白色羽毛肉鴨屠體豐碩,肉質優良,為外銷之主要禽肉,促使養鴨事業已漸趨企業化經營。台灣的養鴨歷史悠久,是一傳統及本土性之家禽產業。近年來科技日新月異,生活型態變遷,且環保意識高漲,往昔在河川,沼澤養鴨的模式為現今法令所不許,且因工業廢水排放,也無法飼養利用。此外,水稻田收割之遊牧式養鴨亦不合時宜,如今已成歷史鏡頭。鴨隻飼養無論圈飼或放牧方式均離不開水源池塘,因之水質當然構成嚴重污染之威脅。又因集中圈飼,密集飼養之結果,形成大量排泄物造成環境污染,引發許多無謂的糾紛。因此養鴨型態的迎新和轉型,對面臨大環境的變遷,以因應時代的衝擊與脈動之需求,期能生產高品質之產品及防止環境污染,以求養鴨產業之永續發展,仍是時勢所趨。而鴨隻如以籠飼方式飼養,糞便可採刮糞設施加以清除後再水洗,以減少廢水之用水量,再者為了減少水量也將鴨舍內水池填平後改成高床,再定期清除積糞與清洗,其所排出之廢水濃度高,則需經適當處理後,才不會造成環境污染問題。現行之放流水標準為BOD 80 mg/L、COD 600 mg/L、SS 150 mg/L,雖然放寬COD標準,但BOD與SS之標準仍相當高,需配合足夠容積與操作管理才能達到。 水禽飼養除了廢水、廢棄物需加以處理外,空氣污染之臭味防制,也是目前畜禽業者需面對的另一項挑戰,不但罰款重,也較易被周遭居民所感受,因此也需加以重視及改善,以迎合時代之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