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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種改良目的
發文日:97/08/28

豬種改良目的

豬隻馴化的主要因素為提供人類食物中蛋白質來源,應是不容置疑的,諸如豬、牛、羊等有蹄動物之馴化約起源於11,000 年以前。許多專家學者陸續描述全球各豬種之特性與歷史,例如:Mason 在1969 年列出330 種豬種,其中有89 種甚至被認為是〝重要且具影響力者〞。McLaren 在1990 年列出201 個豬隻品種名錄,視其為全球豬種資源,惟其中有許多已絕種或對豬隻產業幾乎不再具有影響力。一個動物群被視為「品種」的共同定義為這群動物來自一個共同祖先,具有可區分的特性。雖然早期品種沿革史有許多係屬純推理的,但不可否認的仍與品種發展和形態差異的形成息息相關。因此,豬品種沿革歷史對於現代豬種所面臨的問題及其特性發展均具重要性。


豬為一種經濟動物,故豬種改良的最終目標乃是要增加其單位生產力,而種豬性能的提昇則為豬隻育種的重要工作。一般而言,種豬性能可概分為繁殖性能、生長性能和屠體性能三大類,然因消費者導向的誘因較易於顯示在屠體品質和數量,故過去三十多年來,我國年肉豬屠體總重量已由1963年211,932 公噸增加到1996 年的1,269,354 公噸,成長率高達五倍以上。此種屠體總重量的成長是否意謂著豬隻品種改良的成效抑或飼養規模擴大,甚至是其他因素所致,值得進一步探討。


然單從經濟面考量時,臺灣每頭種豬的產能如何,則應先予以評估。依據1997 年版臺灣農業年報所載年底在養種公豬頭數、種母豬頭數和供應屠宰豬隻之屠體總重量等資料評估臺灣豬隻生產力,結果顯示將年產肉豬屠體總重除以年底在養種公豬頭數,視為該頭種公豬的配種能力和其後裔肉豬生長性能的綜合表現時,發現於1963 年每頭種公豬可年73,536 公斤屠體量,而至1996 年則僅年產18,373 公斤,此種產能減少約3/4 的結果,應不是每頭後裔肉豬的生長速率差,而應歸因於每頭種公豬的後裔頭數減少所致。以此類推,則每頭種母豬的年產肉豬屠體重又如何呢﹖1963 年每頭種母豬的年產肉豬屠體重為1,205 公斤,至1996 年則約876 公斤。在過去三十年間每頭種母豬年產肉豬屠體重之能力雖有起伏,但仍呈現減低的趨勢。同時,每頭肉豬屠宰時活體重量已由三十年前的83 公斤增加為現今的107 公斤;此更顯示,種母豬年產肉能力持續減少實乃因每頭種母豬年產肉豬頭數減少所致。綜而言之,三十年來每頭種豬的年產肉豬屠體重量並未與其自身生長性能改良成果相一致,故此種依個體生長性能和屠體性能之選留方式是否足以代表種豬的總產能,應是一項值得探討的主題。


1963 年種公母豬頭數之比為 1:61,1996 年則降為1:21,此是否意味著臺灣每頭種公豬的配種能力已不如三十多年前了!在母豬產仔性能方面,若以年在養種母豬頭數與年生產頭數來預估歷年來母豬平均年產仔豬數,則可發現種母豬平均年產仔能力亦在逐年下降中;尤其是近五年來之平均產仔數均在13 頭以下,此與前曾述及之每頭種母豬平均年產屠體重下降之結果一致。此外,若進一步綜合考量豬隻之育成率,近五年來每頭種母豬平均年產上市肉豬頭數約為10~12 頭,甚至較1963 年約為15頭還少;值得注意的是自1987 年以來持續性地呈現逐年下降的趨勢。綜合上述結果,顯然地臺灣種豬之繁殖性能的整體表現,似乎是在逐年退步中。


自古至今,豬一直為我國民間的主要祭品之一,故依我國民俗而言,應不可能因口蹄疫之爆發而完全棄養;而養豬事業在台灣更應是否成為一種永續經營的事業,端賴內外在因素。內在因素是朝著維持農民既有的收入,但減少飼養時間與人力進行;就產業而言,則是維持產值,但減少飼養頭數的方向進行。外在因素是發揮原有的科技能力,朝著種豬出口國目標進行品種改良。台灣面積雖然不大,但地處亞熱帶氣候環境下,故應是一個具有培育(選育)適合亞熱帶氣候環境豬種的條件。養豬產業面臨轉型的時機,是否應朝著成為熱帶或亞熱帶種豬出口國,而非肉豬或豬肉出口國,是值得所有農民朋友一起來深思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