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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芋栽培技術
發文日:98/03/23

1.種苗繁殖與處理
水芋種苗來自芋田採收後,田間殘留之分蘗。另外,亦可採自生長期間母株分蘗生成的苗株,平均每株可採得3 ~ 5株以上幼苗,若苗株太小可在芋頭採收完成之後,繼續留在田區,灌水並施用尿素或台肥1號複合肥料每分地(0.1公頃) 20 ~ 30公斤促進芋苗發育,待植株夠大時再採苗。苗株大小以帶有2 ~ 3片本葉,重量在120 ~ 150公克(約4台兩)之間為佳。採苗時,直接將周圍分蘗連根採起,葉片及葉柄尾端切除,葉柄留約20 ~ 25公分長。芋苗需從未發病或發病輕微田區留取,種植前以81.3%嘉賜銅可濕性粉劑1000倍或 27.12% 三元硫酸銅水懸劑800倍浸泡10 ~15分鐘,陰乾1小時以上再定植於田間,殺死表面附著之病原菌,可大幅降低苗期病害發生的機會。

2.整地
水芋栽培之整地方法與種植水稻相似,但因芋的根系較水稻深,故耕犁深度較水稻深10公分以上。田區整地工作在定植前1 ~ 2天完成,並保持3 ~ 5公分水位,種植前將田間表面水排除,芋苗種植後較不易發生倒伏或傾斜的現象。整地時務必將土面整平,否則容易造成灌水不均勻、土面較高的地方易長雜草、植株生長不整齊。

3.種植時期與栽培密度
台灣南部地區週年可種植,但一般多於8 ~ 9月間種植(秋作),於隔年3 ~ 6月間採收。南部地區採行秋作,由於南部地區冬季氣溫較高,芋仍可正常發育,且秋冬季少雨可避開疫病發生高峰,減少農藥使用,管理也較為容易。中部地區則由於冬季氣溫較低,故以春作栽培為主,一般在12~ 3月份定植,8月份以後採收。栽培密度建議用70×30公分之行株距,每公頃約47,600株最適宜。密度較低、田區通風較佳、濕度較低,疫病罹病情形較輕微。

4.灌溉與排水
以往水芋浸水期經常超過6、7個月以上,常造成軟腐病嚴重發生,並且容易使芋頭品質發生劣變,故建議水分管理以「半旱式」方式進行,可減少病害發生並提升品質。
「半旱式」水分管理其田間水位在芋苗生育初期控制於3 ~ 5公分,隨植株生長將水位逐漸加深至8 ~ 10公分。在定植後第5個月起即可將水位降至土壤表面。追肥施用後2 ~ 3天停止灌水,以避免肥分流失或肥料分佈不均勻的現象。在預定採收時間前1 ~ 1.5個月起需開始限制水分供應,土壤僅需保持濕潤。採收前2~3週起完全斷水,可減少球莖品質劣變,延長貯藏壽命。
植株在斷水處理或成熟落葉後,若再大量灌水或遇到豪雨,會促使植株吸水新芽恢復生長進而發生生理劣變,即一般稱為「芋底」的情形。如果再加上施肥不當,生理劣變的情況則會更加嚴重。

5.雜草防治與除蘗
國內芋田的雜草防除尚無合法公告之除草劑可使用(截至2011年為止),目前僅能利用生態方式或以人工除草進行雜草控制,在育苗移植後立即灌溉,依照前述水分管理方式維持田區水位,避免土壤表面裸露,可減少雜草生長。到定植後4個月以後,由於植株冠幅重疊,行間雜草已經難以生長,即不需進行防除。

芋定植存活後,分蘗(吸芽)即開始生長,但分蘗會與母芋競爭養分,所以生長期間需進行除蘗(圖3)。第一次除蘗通常在定植後4個月左右實施,隔2 ~ 3個月後再除蘗一次,生長期間約需進行除蘗2次,但目前缺工情況嚴重部分農家僅於定植後5 ~ 6個月之間除蘗1次。除蘗操作時特別注意切勿造成球莖及植株表皮受傷,否則容易使病原菌入侵造成危害。除蘗前將田間水分排除,作業完成後勿立即灌水,在除蘗後2 ~ 3天待傷口癒合乾燥後再進行灌溉,可減少自傷口感染病害的機會。施肥也同樣避免在除櫱後的2 ~ 3天內進行。


6.施肥
芋頭生育期長達8個月以上,且生長量大,芋頭所需要的肥料量也很大,一般推薦的三要素的施用量是每分地(0.1公頃) 70:20:45公斤(全氮:磷酐:氧化鉀),種植時可依照田間土壤實際狀況做修正。除化學肥料之外,建議施用有機肥每分地2公噸作為基肥,在整地時與其他基肥一起施用。基肥施用可配合整地進行,整地前將基肥所需的肥料量施入田間,所使用的有機肥必須完全腐熟,以避免未完熟的有機肥在芋苗定植後繼續醱酵,傷害根部發育,甚至造成植株死亡。追肥自定植後每10~15天施用一次,需在定植後6~6.5個月內將全量施用完畢。每次施肥將追肥總施用量平均分配在每次施肥作業中。
由於三要素的調配與施用較不方便,可使用複合肥料替代,基肥只施用有機肥的情況下,定植後第1、2個月使用1號複合肥料(20-5-10),每10~15天施用一次,每次每分地施40公斤;定植後3~6個月換為4號複合肥料(11-5.5-22),也是每15天施用一次,每次每分地施43公斤。若換成43號複合肥料(15-15-15-4),每15天施用一次,每次每分地30公斤。複合肥料的使用以氮肥含量為施用量的基礎,只要掌握取得方便及價格便宜兩個原則,可自行變化組合各種配方。

7.成熟與採收
芋種植後7個月起,植株逐漸發生葉片黃化,地上部生長停滯,根系褐化等現象,表示球莖已進入成熟期。一般而言,最適採收期為定植後8.5個月起,但農民常因市場需求及價格,提早在定植後7.5個月採收,或延至9~10個月採收。球莖採收後所殘餘的葉柄,可作為蔬菜食用,將外部老化葉柄剝離,葉片去除,綑綁成束即可供市場銷售。
芋頭在採收後之球莖應嚴格實施分級,一般將球莖分為「上芋」、「中芋」及「下芋」三級。上芋為外表完整、無病蟲害和品質劣變之球莖;中芋為表皮或球莖中間稍有病蟲害或劣變侵害,切除三分之一以下者;下芋則為芋頭因病蟲害或劣變切除三分之一以上,其餘部分仍可食用者,一般僅作為加工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