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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用植物之GAP栽培
發文日:96/12/14
(一)中草藥的可能污染源
污染及危害中草藥的種類有:農藥、重金屬、化學肥料、工業廢棄物與生活垃圾、微生物等,在土壤或作物中可造成累積,造成農產品污染,同時將直接或間接威脅人類身體健康。

1.農藥:
台灣地處熱帶及亞熱帶,氣候高溫多濕,農作物種類繁多,相對地單位面積內各種作物遭受病蟲危害的頻率亦極高。近半世紀以來,化學合成農藥工業蓬勃發展,由於農藥對病蟲的防治效果常能立竿見影,且使用簡單,所以廣受農友歡迎。農藥雖是一種重要的生產資材,使用農藥可使農、藥業生產獲得增產;但由於過分依賴農藥防治病蟲害,許多污染及危害問題陸續發生,如有些農藥在土壤或作物中造成積累,造成農產品農藥殘留,威脅人畜身體健康,破壞自然生態衡,造成環境污染,以及促使病原菌產生抗藥性等。

2.重金屬元素:
重金屬元素及對人體有害元素的種類如下:即砷、汞、鉛、鎘、鉻、錫、銻和銅等。一些國家對有害元素污染規定了一定的限度,如汞(Hg)0.5ppm、砷(As)5ppm、鉛(Pb)20ppm、銅(Cu)150ppm等。

(1)鎘:人體中含有微量鎘,人體中的鎘除了一部分是通過空氣進入人體外,主要是經由水-土壤-植物之途徑進入人體。據報導,多數國家每人每日平均攝取鎘30~60μg。鎘在體內被吸收後,首先到肝臟與金屬硫蛋白結合,再經血液輸送到腎臟,並積蓄起來,達到一定程度時再緩慢地從尿中排出。人體內積蓄的鎘,可以從人髮、人血、人尿中檢出。鎘對人體可產生毒性效應,如肺障礙病症和腎功能不良。在生產環境中大量吸入鎘煙塵或蒸氣,會發生急性鎘中毒,其口有金屬味,並出現頭暈、頭痛、咳嗽、呼吸困難、惡寒、嘔吐、腹瀉等,或產生肺炎和肺水腫等。鎘中毒除引起腎功能障礙外,長期攝入微量鎘,通過器官組織中的積蓄,還可引發骨痛病,如日本神川流域由於鎘污染引起的骨痛病更是舉世聞名。鎘中毒首先使腎臟及肝臟受損害,然後引起骨骼軟化,若此時又有妊娠、分娩、授乳、內分泌失調、衰老、營養不良、鈣不足等生理或生活誘導等促進因素,便出現骨痛病,因此骨痛病多發生於上年紀的婦女身上。

(2)汞:汞是一種毒性較大的有色金屬,俗稱水銀,汞是室溫下唯一的液體金屬。植物能直接通過根系吸收汞,在很多情況下,汞化合物可能是在土壤中先轉化為金屬汞或甲基汞後才被植物吸收。人體對汞具有一定的解毒和排毒能力,可逐步將汞集中到人體具有解毒功能的肝臟和腎臟;惟當重複接觸汞後,腎內金屬硫蛋白因與汞結合而耗竭,就會引起腎臟損害。汞的毒性以有機汞化合物之毒性最大,甲基汞能使細胞膜的通透性發生改變,因此破壞了細胞離子平衡,抑制營養物質進入細胞,並引起離子滲出細胞膜,導致細胞壞死、腎功能衰竭。

(3)鉛:土壤中的鉛污染主要由汽油燃燒和冶煉之煙塵以及礦山、冶煉之廢水所引起;因此一般城市和礦山、冶煉廠附近的土壤含鉛量都比較高。被吸收的鉛先進入血液中,進入血液中的鉛,形成可溶性磷酸氫鉛或甘油磷酸鉛,96%迅速與紅細胞結合,只有4%存在於血漿內,其中大部分與蛋白質結合,血中的鉛由血漿清除。血循環中的鉛可迅速被組織吸收,分布於肝、腎、脾、肺、腦中。鉛是作用於全身各系統和器官的毒物,根據近年來的研究報告証明,鉛可與體內一系列蛋白質、酵素和氨基酸內的官能團結合,干擾機體許多方面的生化和生理活動。鉛的毒性作用是損害器官,主要是骨髓造血系統和神經系統。

(4)砷:砷屬於類金屬,質脆,是有金屬光澤的暗灰色固體。砷的環境污染早在19世紀就曾經發生。人們若飲用被金礦冶煉廠排出的含砷廢水所污染的河水,除有一般砷中毒表現外,皮膚黑變、手指與手部的角化以及皮膚癌的發病率都較高;一旦提供新水源後,這種病才逐漸消失。砷進入人體,可能蓄積在甲狀腺、腎、肺、骨骼、皮膚、指甲以及頭髮等處。體內砷主要經過腎臟和腸道排出,少部分經汗腺及乳汁排出,砷排出較緩慢,故可長期在體內蓄積。砷中毒主要表現為神經損傷、產生末梢神經炎症,早期有蟻走感、視力障礙、聽力障礙、四肢疼痛,運動功能失調,甚至行動困難、肌肉萎縮、頭髮變脆易於脫落、皮膚色素高度沉積,呈彌漫性灰黑色或深褐色斑點,逐漸融合成大片;手掌腳蹠皮膚高度角質化;食慾差、消化不良、腹痛、嘔吐等。

(5)鉻:鉻是銀白色帶有光澤的金屬。鉻既是人體有益的微量元素(適量可防治糖尿病和心腦血管等病),又是有害重金屬。金屬鉻很不活潑,是無毒的;一般認為二價鉻化合物也是無毒的;三價鉻化合物由消化道吸收少,毒性不大;六價鉻化合物(鉻酸鹽)則毒性大,比三價鉻大100倍。口服重鉻酸鉀,對胃腸有刺激作用。食入後會出現口腔粘膜變黃、嘔吐、吞咽困難,上腹部燒灼痛、腹瀉、血水樣便;嚴重者出現休克、紫紺、呼吸困難,還會發生急性腎功能衰竭。鉻侵入呼吸道有刺激腐蝕作用,引起潰瘍、鼻中隔穿孔、鼻炎、咽喉炎、支氣管炎等。目前世界上公認某些鉻化合物可致肺癌,稱為鉻癌。過去認為只有六價鉻化合物才有致癌作用,但在動物實驗中發現,金屬鉻、焙燒鉻礦粉和氧化鉻均有致癌活性。經動物實驗証明,鉻化合物還具有致突變作用與細胞遺傳毒性,用六價與三價鉻處理細胞和細菌,均發現鉻化合物對染色體畸變有誘變性。

(6)銅:銅是一種紅黃色金屬,銅對水生生物毒性很大,在水體中銅的濃度為0.5ppm時,能使35%~100%原生淡水植物毒死。銅鹽的毒性以醋酸銅、硫酸銅毒性較大,特別是硫酸銅,經口服即使微量往往也引起急性中毒,大量食入可發生肝小葉中心區壞死。對於人體,即使內服硫酸銅0.1~0.15g,也導致胃、腸等消化系統的各種症狀。如果內服0.7~1.0g,便引起嚴重腹痛、嘔吐、下痢、血尿、意識不清等症狀,甚至有死亡的可能性,有時還併發黃疸,當其他症狀消失後,肝症狀往往殘留。銅過量還表現為引起Wilson氏症,其主要症狀是膽汁排泄銅的功能紊亂,造成組織中銅貯留,首先蓄積於肝臟內,引起肝臟損害,出現慢性、活動性肝炎症狀。當銅沉積於腦部引起神經組織病變時,則出現小腦運動失常和帕金森綜合症。銅沉積在近側腎小管,引起氨基酸尿、糖尿、蛋白尿和尿酸尿。

3.化學肥料:
化肥在農業生產中,一向發揮著極重要增產作用;但化肥施用不合理或過量施用,不僅對農業生產不利,反而會嚴重污染環境與所生產之藥材。大量不合理施用化肥,會使土壤板結、土壤物理化學性質變壞。中草藥與農作物主要吸收硝態氮(NO3-)或氨態氮(NH4+),當硝酸根離子進入植物體後,迅速被同化成氨基酸、蛋白質和核酸等含氮化合物,所以一般在植物體內積累不多,多在100mg/L以下。硝酸鹽、亞硝酸鹽含量高的藥材和農作物,人食用後,很快進入血液,在劑量未達到急性毒性時,常表現為甲狀腺功能降低、維生素A缺乏、造血功能降低、流產等慢性中毒症狀。亞硝酸還可在人的胃內和肉品消化後之胺化物形成亞硝胺,而亞硝胺是致癌、致畸、致突變物質,因此,一些國家正嚴格限制亞硝酸鹽之每日食用量。

氮肥施入土壤後,在好氣條件下,很容易通過硝化作用而氧化為硝酸根而淋溶,從而污染地下水。施氮肥後,在反硝化作用下,會形成氮氣或N20釋放到大氣中,又污染了大氣。磷肥大部分被土壤固定,除作物吸收少部分外,不會像氮肥那樣易揮發和淋失;但磷肥中含有各種污染物質,從而對土壤和作物造成污染和危害;磷肥中含有多種重金屬,如砷、鎘、鉻、鎳、鉛等,具有潛在危害;施用磷肥同時,可能會使農田和藥材受到氟的污染。此外,磷礦中常伴有鈾、鐳、釷等天然放射性元素,使磷肥含有微量的放射性元素,雖然數量甚微,但也不可大量施用,以免這些有害元素污染藥材和其它農作物。

4.微生物:
(1)病原微生物之污染:病原物可以引起動植物和人體發生疾病。大氣、水體、土壤、垃圾中都有病原微生物。用污水噴灌就是幫助病原物傳播。農田經常用糞尿澆灌、污水灌溉或施垃圾糞肥,使藥材作物上帶有病菌,人吃了就會生病。

(2)微生物代謝產物之污染:微生物代謝產物種類很多,以真菌毒素的污染與危害最大。目前已發現真菌毒素有150多種,真菌污染使食品損失10%左右,造成食品大量霉爛。為害較大的真菌毒素有黃麴毒素,黃麴毒素是由多種真菌污染,使米粒變黃而產生的毒素,使人體神經系統和循環系統紊亂、腎臟變性、肝硬化等;可因之引起肝臟損害、細胞死亡,在國外曾引起肝炎爆發,動物實驗亦證實它能致癌。嬰兒食品中應不得有黃麴毒素。

(3)優養化污染:由於大量營養物質進入水中,使水質優養化,水中的藻類和浮游生物大量繁殖,溶解氧含量減少,可造成魚類大量死亡。

(二)中草藥之GAP栽培
依據聯合國FAO之統計可知,全世界每年因蟲害、病害和雜草造成的農業損失高達總產值的35%,嚴重地區甚至完全無收。因此,在農業、藥業生產過程中,加強作物保護及避除產品遭受污染,已成為增產豐收的重要措施。由於長期大量使用單一性化學農藥,害蟲、病菌經過自然篩選,逐漸產生並增強了抗藥性,抗藥性的增強,已使很多殺蟲劑、殺菌劑在原有有效濃度下不再發揮作用,使農業、藥業的病蟲害又猖獗起來;其次是化學農藥的使用已造成環境及產品的污染,有些農藥在植物體內殘留,對人畜有害。中草藥GAP栽培規範之建立,首先應選擇正確基原植物,建立健康種苗及可提升生產力與品質的栽培技術,如改進土壤理化及生物特性、施肥種類與田間管理技術等,重點在建立中草藥栽培區之健全栽培管理技術,以及建立利用非農藥方法防治病蟲害,期在最短時間內,生產大量高品質生物活性成分原料;另方面尤應降低這些原料遭受重金屬、化學肥料、農藥殘留及微生物等之污染。藥用植物進行GAP栽培與病蟲害之綜合防治,即在充分利用自然控制因素,如耕作制度、種間競爭、昆蟲疾病、寄生物、遺傳來控制,或適當巧施農藥等,以預防為主,維持生產、社會和生態環境的良好互動狀態。藥用植物病蟲害應採取綜合防治策略,盡量少施或不施農藥,必要時應採用最小有效劑量,並選用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以降低農藥殘留和重金屬污染。因此,藥用植物進行GAP栽培與病蟲害綜合防治應為藥農永續發展之必要經營策略。中草藥進行GAP栽培與病蟲害綜合防治之相關配合措施如下:
1.合理的耕作制度:
合理的耕作制度即充分利用地力,以控制病蟲害的發生,及提高藥材產量和質量。包括下列幾項配合措施:
(1)輪作:輪作可以減輕土傳病害的發生,使病害保持在較低的危害水平,不必再進行農藥防治,輪作耕地之優點如下:中草藥可充分利用地力,生長發育良好,提高抗病能力;田間的病原物遭遇不合適的寄主而逐漸死亡,因而發病較輕;由於輪作作物根系的作用,改變土壤微生物群落,抗生菌活動加強,能抑制或減輕病害的發生。輪作並不能把病害完全清除,只能減輕病害的發生,所以輪作要與其他防治措施配合,可提高其防病效果;如配合清除田間病殘體、及時翻耕土壤、不施帶病菌的糞肥等,則輪作的防病效果更好。利用適當的作物進行輪作或輪種綠肥作物,在阻斷病、蟲害的生活史,避免特定病、蟲蟲之嚴重危害有一定效果,在土壤養份之利用及孕育多樣性的土壤微生物方面,亦有一定的功效。

(2)選擇抗病優質高產良種:種植優質高產品種是提高中草藥質量的最重要措施,在選擇品種時,一定要注意品種的抗病性,在病區不要種植高感品種,選用不帶病菌的播種材料播種,也是防治作物病害的重要措施之一。

(3)深耕整地:深翻土地可以減少土壤中越冬的病蟲,還可以改變土壤的理化性狀。土地整平且築高畦,可以預防田間積水,有效防止流水傳播病害和誘發病害發生。多施有機肥,不要偏施氮肥,增施磷、鉀肥,可以改善土壤肥力,提高藥材的抗病能力。

(4)土壤添加物之應用:應用土壤添加物已成為重要之農業方法,除可減少土傳性病害外,尚能增加土壤肥力,調節土壤pH,增加土中有機質及有益微生物,可維持自然界之平衡。適當添加土壤添加物可達到防治病蟲害之效果,如S-H土壤添加物,可有效防治西瓜蔓割病、蕃茄青枯病,抑制十字花科蔬菜根瘤病、蘿蔔黃葉病、豌豆萎凋病及根瘤病、胡瓜猝倒及根腐病等。土壤加鈣可防治十字花科的根瘤病;矽酸爐渣添加於育苗土中,可防治芥菜根瘤病及萎凋病,添加AR 3可防治百合白絹病等。另外豆科作物施用有益菌如根瘤菌,可固定氮氣,減少施用氮肥;施用菌根菌能促進對磷鉀的吸收。適當改良土壤的結構、理化性質、肥力等對病蟲害的發生有一定的影響,可有效減輕病蟲害的發生。

(5)選好苗床及選擇適宜的播種期:中草藥育苗苗床最好選沒有種過藥材的地做苗床,而且土壤要肥沃。中草藥播種期的早晚對病蟲害的發生有一定的影響。如紅花春播易患炭疽病、枯萎病與菌核病,降低產量;如果實行秋播,則大大減少這些病害的發生,而免除噴施農藥,減輕污染,獲得少投資高收益。故可以通過調整播種期,實現高產防病效果。

(6)健全田間管理:田間管理包括間苗或定苗、移栽、中耕除草、肥水管理、整枝摘心等,這些措施都與病蟲害發生有關。

(7)適當採收與貯藏:中草藥收穫前要選無病單株留種,以防種子和種株帶菌傳病。選留抗病品種,淘汰感病品種。適時收穫成熟的種子,種子要充分曬乾,貯藏期不要受潮、發霉和混雜,保證種子質量。

2.GAP栽培與生物防治
生物防治廣義指利用除人以外的各種生物以防治病蟲害的措施,狹義是指以蟲治蟲、以菌治蟲和以菌治病。生物防治是直接或間接的自然控制因素,是病蟲害綜合防治的核心。GAP生物防治包括以蟲治蟲、以菌治蟲、以菌治病,簡述如下:
(1)以蟲治蟲:以蟲治蟲是害蟲生物防治中較常用的方法之一,它是利用寄生性和捕食性天敵來控制與防治害蟲,有的已取得顯著效果,如赤眼卵蜂、瓢蟲的利用等。天敵的種類很多,幾乎所有的害蟲都有自己的天敵,如菜青蟲的天敵有鳳蝶金小蜂、廣赤眼卵蜂等。

(2)以菌治蟲:以菌治蟲是利用有益的微生物或微生物農藥防治害蟲。寄生在害蟲上的病原物已發現有2,000多種,包括病毒、細菌、真菌,都有開發利用潛力。

(3)以菌治病:以菌治病是利用有益的微生物或其抗菌素防治病害,包括利用病毒、細菌、真菌等抗生菌和抗菌素來預防病害的發生。近來拮抗菌之利用效果明顯,土壤中許多拮抗菌如Bacillus subtilis, Penicillium spp., Trichoderma harzianum, T. lignorum, T. pseudokoningii, T. viride等,以及許多腐生菌如 Aspergillus spp., Fusarium oxysporum等,在自然界有維持微生物相平衡之作用;其中木黴菌屬(Trichoderma spp.)為重要病原真菌的有效防治生物;其防治的病原包括腐敗病菌(Pythium spp.)、立枯絲核菌(Rhizoctonia spp.)、鐮孢菌(Fusarium spp.)等所引起的病害。對土傳性病害而言,生物防治具有可觀防治潛力。微生物農藥包括(1)蘇雲金桿菌;(2)白殭菌和綠殭菌等之使用。利用放線菌的抗生物農藥防治作物病害,是農用抗生素農藥的典型例子。高科技基因工程農藥,為無殘留物的生物殺蟲劑,目前正在研發中。某些細菌、真菌會產生殺蟲效果的毒素物質,用製成農藥製劑,亦正在開發中。

3.GAP栽培與物理防治
利用物理因素防治中草藥病蟲包括燈光誘殺、糖醋液誘殺、人工捕殺、性誘劑誘殺、不育劑和激素的使用、高溫殺菌等,如利用蚜蟲對黃色的正趨性和對銀灰色的負趨性,可以用黃板誘蚜,也可以用銀灰色膜避蚜。利用燈光、性誘劑、糖醋液的引誘作用進行誘殺。在藥材上噴高脂膜可以防治白粉病。在板藍根和絲瓜上噴糖水可提高兩種藥材對霜霉病的抗性。

4.GAP栽培與化學防治:
化學農藥防治雖是當前防治病蟲害的重要措施,但因為化學農藥防治可帶來許多有害副作用,如破壞農田生態平穩,誘發某些病蟲害的發生,污染環境,影響人畜健康,造成作物減產等,故化學藥劑防治僅是一種補救措施,只是在沒有做好病蟲害預防工作時才使用。對化學農藥的使用,應有以下新認知:(1)發展高效、低毒、低殘留的新農藥和無公害的GAP農藥;(2)合理使用農藥;(3)加強農藥的管理,製定農藥的殘留量標準及進行殘留量分析等。

5.GAP栽培與品質評價:
進行中草藥GAP栽培與病蟲害綜合防治之主要目的,在確保生產的中草藥產品能滿足消費者安心消費的需求,並符合高標準之品質,因此GAP栽培後產品之無污染及高品質之評價格外重要,如中草藥原料務須避除或降低重金屬、化學肥料、農藥殘留及微生物等之污染,更應提高產品之有效成分;如柴胡須注重主要成分Saikosaponin a及 d含量之分析與比較;山藥則須注重薯?皂?、多醣體及類黃酮等含量之測定。

隨著科技、醫藥與經濟的高度成長,人們的平均壽命逐年增加,為預防許多疾病的發生,人們可以通過中草藥產品來調整與維護機體的健康狀態,達到防病強身的目的。加入WTO後,台灣發展中草藥植物之競爭壓力大增,可預期地將有更激烈產品質量的競爭與挑戰,中草藥植物產業若要提升競爭力,必須積極應用現代科技,參考及遵照現代醫藥研發之系列國際規範如GAP (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GMP (Good Manufacture Practice)、GLP (Good Laboratory Practice)與GCP (Good Clinical Practice),遵循嚴格的生產規範、質量控管、療效評估及臨床應用,使所生產的中草藥能夠符合國際標準。確實進行藥用植物GAP生產,將是優質中草藥產業發展之最佳保障。


(三)藥用植物之採收與初步加工
藥用植物之採收指標有二:一是藥用部位之外表已達到可採收之色澤、味道和形態特徵,二是藥材品質已符合應具要求,即其性味與成分已達到應有的水準。適時合理採收中藥材,與藥材品質優劣、藥材資源的開發與利用關係密切。民間俗話「三月茵陳,四月蒿,五月六月當柴燒」或「春採茵陳成蒿,秋天採了當柴燒」等,說明採收季節對藥材質量的重要性。藥材的合理採收不但與季節有關,而且與其種類、藥用部位以及有效成分含量變化等有密切關係。因此,合理採收不僅要考慮中藥材單位面積產量,而且要了解植物生長發育時期、生長年限以及有效成分積累變化等條件,做到適時採收,才能達到優質高產的目的。

1.採收時期
(1)地下根莖和根皮類藥材:一般於秋末至春初,當該植物地上部分枯萎時進行採收,此時期植物營養物質已積聚於地下部分,且所含的有效成分最高。如山藥、桔梗、地骨皮等;但少數藥用植物如白芷、當歸、川芎等,為避免抽薹開花,不使其空心和木質化而失去藥用價值,應在生長期採收。

(2)樹皮類藥材:多在春夏之交植物生長旺盛期,樹液流動最快時採剝,此時期樹皮內汁液充足,有效成分含量最高,易剝離且樹皮完整,如杜仲、黃柏、肉桂等。

(3)花類藥材:採摘季節要求較嚴格,過早氣味不足,過遲則花瓣散落破碎,一般應在含苞或花初放時,選晴天採摘,如金根花、辛夷等;菊花和花粉類藥材如蒲黃等,在花盛開時採集;紅花應在花冠由黃變紅色時採收。

(4)全草類藥材:一般多在枝葉生長茂盛或初花時期收割,此時期產量高、品質好,如藿香、荊芥、穿心連等;但薄荷等要在花尚未形成前採收;茵陳要在幼苗期採收。

(5)葉類藥材:在葉片生長茂盛、色青、濃綠時採收較好,如荷葉、大青葉等;但枇杷葉、欖仁葉則要在落葉時收集。

(6)果實和種子類藥材:多數在果實完全成熟時採收,如花椒過早採收則氣味淡,過遲採收則果實脫落,氣味也差。有些果實要在果實成熟之後,再經霜打才採摘,如山茱萸要在晚秋霜打變紅紫色;枳實、鳥梅等要在果實尚未成熟、幼果時採摘。牽牛子、決明子、補骨脂等應在種子完全成熟時採收,此時籽粒飽滿,有效成分含量高。

2.產地初級加工
藥材採收後,除少數品種如山藥、鮮石斛、骨碎補、鮮蘆根等鮮用外,絕大多數應在產地進行初步加工,以防止霉爛變質,俾有利貯藏與調適。

(1)根及地下莖類藥材:收穫後首先要去淨泥土、鬚根、蘆頭和多餘枝葉,然後進行分級、清洗、刮皮或切片。對於質堅難乾燥的粗大根莖,應趁鮮切片,再行乾燥,如丹參、商陸、葛根、玄參等。對於乾後難去皮的藥材,應趁鮮刮去外皮,如桔梗、半夏、芍藥、丹皮等。有些藥材要進行蒸煮,如天麻、玉竹、黃精、何首烏等。對一些肉質、含水量大的塊根、鱗莖類藥材,如百部、天冬、薤白等,應先用沸水略燙一下,然後再切片乾燥。

(2)果實類藥材:一般果實採收後可直接晒乾,果實大的、不易乾透的藥材如酸橙、佛手等,應切片後晒乾。以果肉或果皮入藥的,如山茱萸、陳皮等應去核、剝皮或去瓤。

(3)種子類藥材:一般果實採收後,晒乾脫粒,或去果皮、種皮,如薏苡、決明子等。有的要打碎果核,取出種仁入藥,如杏仁、酸棗仁等。

(4)花類藥材:一般採後置通風處攤開陰乾,或在低溫條件下迅速烘乾。應保持花朵完整,顏色鮮艷,還應注意避免有效成分的散失,保持濃厚的香氣,如月季花、玫瑰花、金銀花、紅花等。有少數花類藥材,還需蒸後乾燥,如杭白菊等。

(5)全草和葉類藥材:採集後宜放在通風處陰乾或晾乾,在未完全乾透之前,就要扎成,再晾至全乾,如紫蘇、薄荷等。一些肉質藥材,如垂盆草、馬齒莧等,葉肉內含水量較高,宜先用沸水燙後乾燥。

(6)皮類藥材:一般在採後趁早切成塊或片,直接晒乾。但有些藥材如黃柏、丹皮等,採收後應刮去栓皮。肉桂、厚朴、杜仲等,應先入沸水中稍燙後,取出疊放,讓其發汗,待內皮層變為紫褐色時,再刮去栓皮,然後切成絲、片,或卷成筒狀、雙筒狀,再晒乾或烘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