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貯藏及運輸
發文日:98/09/11
台灣芒果因栽培品種成熟期之不同,產期自3月~10月長達9個月之久,然盛產期卻集中在6~7月,常有產銷失衡之現象,熱帶水果均集中在5~8月,且互有取代性,芒果貯藏成本頗高,難以應用長期貯藏來提高售價,故以短期低溫貯藏為主。芒果為更年性水果,短期的低溫貯藏雖可延長果品壽命,但利用價值不大,因在低溫下(5~8℃)果品易有寒害、腐爛、不轉色、失重等現象。低溫貯藏須以完熟果為主,因在8℃以下即不能後熟,低溫會破壞果品組織,貯藏後之果品經取出室溫中亦難以催熟。
內銷芒果之運輸,通常以大卡車裝載規格化紙箱(6kg及12kg),約在6~10小時之內即可到達拍賣市場。外銷芒果以金煌為主,凱特品種次之.運輸之目的地為香港或到達後再轉運。外銷之品種以金煌為主,凱特為輔,果品通常採用硬熟果,依優劣分為一、二級品及大、中、小三級,先磅稱每箱之純重後裝箱,每箱有6kg及10kg裝,在分級中10kg裝為大粒8~10粒,中粒11~13粒,小粒14~16粒,每個棧板50箱,以堆高機將棧板按照上述規格堆進貨櫃,紙箱上標示等級,貨櫃須注意通風,使用乾櫃,不可裝飽滿,須預留30~40cm之高度,使空氣對流,通常40呎的貨櫃可裝20噸的果品,由台灣到香港海運約需20小時,經報關、卸櫃、拍賣約需3天,若全部使用8分熟的硬熟果經上述之過程不催熟之果實還未軟化,將可順利出售到消費者。

文/ 台南區農業改良場 劉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