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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山羊文化
發文日:99/07/22

關於山羊文化

《齊民要術》,乃中國今存至齊之古農書,北魏賈思勰著。書約成北魏永熙二年至東魏武定二年間。

  養羊第五十七氈及酥酪、乾酪法,收驢馬駒、羔、犢法,羊病諸方,並附(一)  
常留臘月、正月生羔為種者上,十一月、二月生者次之。非此月數生者,毛必焦卷,骨骼細小。所以然者,是逢寒遇熱故也。其八、九、十月生者,雖值秋肥,然比至冬暮,母乳已竭,春草未生,是故不佳。其三、四月生者,草雖茂美,而羔小未食,常飲熱乳,所以亦惡。五、六、七月生者,兩熱相仍,惡中之甚。其十一月及二月生者,母既含重,膚軀充滿,草雖枯,亦不羸瘦;母乳適盡,即得春草,是以極佳也。大率十口二羝。羝少則不孕,羝多則亂群。不孕者必瘦,瘦則非唯不蕃息,經冬或死。羝無角者更佳。有角者,喜相觝觸,傷胎所由也。擬供廚者,宜剩之。剩法:生十餘日,布裹齒脈碎之。

  牧羊必須大老子、心性宛順者,起居以時,調其宜適。卜式云:「牧民何異於是者。」若使急性人及小兒者,攔約不得,必有打傷之災;或勞戲不看,則有狼犬之害;懶不驅行,無肥充之理;將息失所,有羔死之患也。唯遠水為良,二日一飲。頻飲則傷水而鼻膿。緩驅行,勿停息。息則不食而羊瘦,急行則坌塵而顙也。春夏早放,秋冬晚出。春夏氣軟,所以宜早;秋冬霜露,所以宜晚。《養生經》云:「春夏早起,與雞俱興;秋冬晏起,必待日光。」此其義也。夏日盛暑,須得陰涼;若日中不避熱,則塵汗相漸,秋冬之間,必致癬疥。七月以後,霜露氣降,必須日出霜露晞解,然後放之;不爾則逢毒氣,令羊口瘡、腹脹也。

  圈不厭近,必須與人居相連,開窗向圈。所以然者,羊性怯弱,不能禦物,狼一入圈,或能絕群。架北牆為廠。為屋即傷熱,熱則生疥癬。且屋處慣暖,冬月入田,尤不耐寒。圈中作臺,開竇,無令停水。二日一除,勿使糞穢。穢則污毛,停水則「挾蹄」眠濕則腹脹也。圈內須並牆豎柴柵,令周匝。羊不揩土,毛常自淨;不豎柴者,羊揩牆壁,土、鹹相得,毛皆成?s。又豎柵頭出牆者,虎狼不敢踰也。

  羊一千口者,三四月中,種大豆一頃雜穀,並草留之,不須鋤治,八九月中,刈作青茭。若不種豆、穀者,初草實成時,收刈雜草,薄鋪使乾,勿令鬱浥。?Y豆、胡豆、蓬、藜、荊、棘為上;大小豆萁次之;高麗豆萁,尤是所便;蘆、薍二種則不中。凡乘秋刈草,非直為羊,然大凡悉皆倍勝。崔寔曰:「七月七日刈芻茭」也。既至冬寒,多饒風霜,或春初雨落,青草未生時,則須飼,不宜出放。

  積茭之法:於高燥之處,豎桑、棘木作兩圓柵,各五六步許。積茭著柵中,高一丈亦無嫌。任羊繞柵抽食,竟日通夜,口常不住。終冬過春,無不肥充。若不作柵,假有千車茭,擲與十口羊,亦不得飽:群羊踐躡而已,不得一莖入口。

  不收茭者:初冬乘秋,似如有膚,羊羔乳食其母,比至正月,母皆瘦死;羔小未能獨食水草,尋亦俱死。非直不滋息,或能滅群斷種矣。余昔有羊二百口,茭豆既少,無以飼,一歲之中,餓死過半。假有在者,疥瘦羸弊,與死不殊,毛復淺短,全無潤澤。余初謂家自不宜,又疑歲道疫病,乃飢餓所致,故他故也。人家八月收穫之始,多無庸暇,宜賣羊雇人,所費既少,所存者大。傳曰:「三折臂,知為良醫。」又曰:「亡羊治牢,未為晚也。」世事略皆如此,安可不存意哉?

  寒月生者,須燃火於其邊。夜不燃火,必致凍死。凡初產者,宜煮穀豆飼之。

  白羊留母二三日,即母子俱放。白羊性佷,不得獨留;并母久住,則令乳之。羖羊但留母一日,寒月者,內羔子坑中,日夕母還,乃出之;坑中暖,不苦風寒,地熱使眠,如常飽者也。十五日後,方喫草,乃放之。  白羊,三月得草力,毛床動,則鉸之。鉸訖於河水之中淨洗羊,則生白淨毛也。五月,毛床將落,又鉸取之。鉸訖,更洗如前。八月初,胡?竣l未成時,又鉸之。鉸了亦洗如初。其八月半後鉸者,勿洗:白露已降,寒氣侵人,洗即不益。胡?竣l成,然後鉸者,非直著毛難治,又歲稍晚,比至寒時,毛長不足,令羊瘦損。漠北寒鄉之羊,則八月不鉸,鉸則不耐寒。中國必須鉸,不鉸則毛長相著,作?s難成也。

  作 法:春毛秋毛,中半和用。秋毛緊強,春毛軟弱,獨用太偏,是以須雜。三月桃花水時,?s第一。凡作?s,不須厚大,唯緊薄均調乃佳耳。二年敷臥,小覺垢黑,以九月、十月,賣作???s,明年四五月出?s時,更買新者;此為長存,永不穿敗。若不數換者,非直垢污,穿穴之後,便無所直,虛成糜費。此不朽之功,豈可同年而語也?

  令 不生蟲法:夏月敷席下臥上,則不生蟲。若?s多無人臥上者,預收柞柴、桑薪灰,入五月中,羅灰遍著?s上,厚五寸許,卷束,於風涼之處閣置,蟲亦不生。如其不爾,無不蟲出。

  羖羊,四月末,五月初鉸之。性不耐寒,早鉸值寒則凍死。雙生者多,易為繁息;性既豐乳,有酥酪之饒;毛堪酒袋,兼繩索之利:其潤益又過白羊。

  作酪法:牛羊乳皆得。別作、和作隨人意。

  牛產日,即粉穀如米屑,多著水煮,則作薄粥,待冷飲牛。牛若不飲者,莫與水,明日渴自飲。

  牛產三日,以繩絞牛項、脛,令遍身脈脹,倒地即縛,以手痛挼乳核令破,以腳二七遍蹴乳房,然後解放。羊產三日,直以手挼核令破,不以腳蹴。若不如此破核者,乳脈細微,攝身則閉;核破脈開,捋乳易得。曾經破核後產者,不須復治。

  牛產五日外,羊十日外,羔、犢得乳力強健,能噉水草,然後取乳。捋乳之時,須人斟酌:三分之中,當留一分,以與羔、犢。若取乳太早,及不留一分乳者,羔、犢瘦死。

  三月末,四月初,牛羊飽草,便可作酪,以收其利,至八月末止。從九月一日後,止可小小供食,不得多作:天寒草枯,牛羊漸瘦故也。

  大作酪時,日暮,牛羊還,即間羔犢別著一處,凌旦早放,母子別群,至日東南角,噉露草飽,驅歸捋之。訖,還放之,聽羔犢隨母。日暮還別。如此得乳多,牛羊不瘦。若不早放先捋者,比竟,日高則露解,常食燥草,無復膏潤,非直漸瘦,得乳亦少。

  捋訖,於鐺釜中緩火煎之——火急則著底焦。常以正月、二月預收乾牛羊矢煎乳,第一好:草既灰汁,柴又喜焦;乾糞火軟,無此二患。常以杓揚乳,勿令溢出;時復徹底縱橫直勾,慎勿圓攪,圓攪喜斷。亦勿口吹,吹則解。四五沸便止。瀉著盆中,勿便揚之。待小冷,掠取乳皮,著別器中,以為酥。

  屈木為棬,以張生絹袋子,濾熟乳,著瓦瓶子中臥之。新瓶即直用之,不燒。若舊瓶已曾臥酪者,每臥酪時,輒須灰火中燒瓶,令津出,迴轉燒之,皆使周匝熱徹,好乾,待冷乃用。不燒者,有潤氣,則酪斷不成。若日日燒瓶,酪猶有斷者,作酪屋中有蛇、蝦蟆故也。宜燒人髮,羊牛角以辟之,聞臭氣則去矣。
  其臥酪待冷暖之節,溫溫小暖於人體為合宜適。熱臥則酪醋,傷冷則難成。
  濾乳訖,以先成甜酪為酵——大率熟乳一升,用酪半匙——著杓中,以匙痛攪令散,瀉著熟乳中,仍以杓攪使均調。以?s、絮之屬,茹瓶令暖。良久,以單布蓋之。明旦酪成。

  若去城中遠,無熟酪作酵者,急揄醋飧,研熟以為酵——大率一斗乳,下一匙飧——攪令均調,亦得成。其酢酪為酵者,酪亦醋;甜酵傷多,酪亦醋。

  其六七月中作者,臥時令如人體,直置冷地,不須溫茹。冬天作者,臥時少令熱於人體,降於餘月,茹令極熱。

  作乾酪法:七月、八月中作之。日中炙酪,酪上皮成,掠取。更炙之,又掠。肥盡無皮,乃止。得一斗許,於鐺中炒少許時,即出於盤上,日曝。浥浥時作團,大如梨許。又曝使乾。得經數年不壞,以供遠行。

  作粥作漿時,細削,著水中煮沸,便有酪味。亦有全擲一團著湯中,嘗有酪味,還漉取曝乾。一團則得五遍煮,不破。看勢兩漸薄,乃削研,用倍省矣。

  作漉酪法:八月中作。取好淳酪,生布袋盛,懸之,當有水出滴滴然下。水盡,著鐺中暫炒,即出於盤上,日曝。浥浥時作團,大如梨許。亦數年不壞。削作粥、漿,味勝前者。炒雖味短,不及生酪,然不炒生蟲,不得過夏。乾、漉二酪,久停皆有暍氣,不如年別新作,歲管用盡。
  作馬酪酵法:用驢乳汁二三升,和馬乳,不限多少。澄酪成,取下澱,團,曝乾。後歲作酪,用此為酵也。

  抨酥法:以夾榆木?E為杷子——作杷子法:割卻?E半上,剜四廂各作一圓孔,大小徑寸許,正底施長柄,如酒杷形——抨酥,酥酪甜醋皆得所,數日陳酪極大醋者,亦無嫌。

  酪多用大甕,酪少用小甕,置甕於日中。旦起,瀉酪著甕中炙,直至日西南角,起手抨之,令杷子常至甕底。一食頃,作熱湯,水解,令得下手,瀉著甕中。湯多少,令常半酪。乃抨之。良久,酥出,復下冷水。冷水多少,亦與湯等。更急抨之。於此時,杷子不須復達甕底,酥已浮出故也。酥既遍覆酪上,更下冷水,多少如前。酥凝,抨止。

  大盆盛冷水著甕邊,以手接酥,沈手盆水中,酥自浮出。更掠如初,酥盡乃止。抨酥酪漿,中和飧粥。

  盆中浮酥,得冷悉凝,以手接取,搦去水,作團,著銅器中,或不津瓦器亦得。十日許,得多少,併內鐺中,燃牛羊矢緩火煎,如香澤法。當日內乳涌出,如雨打水聲,水乳既盡,聲止沸定,酥便成矣。冬即內著羊肚中,夏盛不津器。

  初煎乳時,上有皮膜,以手隨即掠取,著別器中;瀉熟乳著盆中,未濾之前,乳皮凝厚,亦悉掠取;明日酪成,若有黃皮,亦悉掠取:併著甕中,以物痛熟研良久,下湯又研,亦下冷水,純是好酥。接取,作團,與大段同煎矣。

  羊有疥者,間別之;不別,相染污,或能合群致死。羊疥先著口者,難治多死。
  治羊疥方:取藜蘆根, 咀令破,以泔浸之,以瓶盛,塞口,於灶邊常令暖,數日醋香,便中用。以塼瓦刮疥令赤,若強硬痂厚者,亦可以湯洗之,去痂,拭燥,以藥汁塗之。再上,愈。若多者,日別漸漸塗之,勿頓塗令遍——羊瘦,不堪藥勢,便死矣。

  又方:去痂如前法。燒葵根為灰。煮醋澱,熱塗之,以灰厚傅。再上,愈。寒時勿剪毛,去即凍死矣。

  又方:臘月豬脂,加熏黃塗之,即愈。

  羊膿鼻眼不淨者,皆以中水治方:以湯和鹽,用杓研之極鹹,塗之為佳。更待冷,接取清,以小角受一雞子者,灌兩鼻各一角,非直水差,永自去蟲。五日後,必飲。以眼鼻淨為候,不差,更灌,一如前法。

  羊膿鼻,口頰生瘡如乾癬者,名曰「可妒渾」,迭相染易,著者多死,或能絕群,治之方:豎長竿於圈中,竿頭施橫板令獼猴上居數日,自然差。此獸辟惡,常安於圈中亦好。

  治羊「挾蹄」方:取羝羊脂,和鹽煎使熟,燒鐵令微赤,著脂烙之。著乾地,勿令水泥入。七日自然差耳。

  凡羊經疥得差者,至夏後初肥時,宜賣易之。不爾,後年春,疥發必死矣。

  凡驢馬牛羊收犢子、駒、羔法:常於市上伺候,見含重垂欲生者,輒買取。駒、犢一百五十日,羊羔六十日,皆能自活,不復藉乳。乳母好,堪為種產者,因留之以為種,惡者還賣:不失本價,坐嬴駒犢。還更買懷孕者。一歲之中,牛馬驢得兩番,羊得四倍。

羔臘月、正月生者,留以作種;餘月生者,剩而賣之。用二萬錢為羊本,必歲收千口。所留之種,率皆精好,與世間絕殊,不可同日而語之。何必羔犢之饒,又嬴酪之利矣。羔有死者,皮好作裘褥,肉好作乾臘,及作肉醬,味又甚美。

  《家政法》曰:「養羊法,當以瓦器盛一升鹽,懸羊欄中,羊喜鹽,自數還啖之,不勞人收。

  「羊有病,輒相污,欲令別病法:當欄前作瀆,深二尺,廣四尺,往還皆跳過者無病;不能過者,入瀆中行過,便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