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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義中的鵝種-華鵝
發文日:103/05/05

演義中的鵝種-華鵝
文、圖/畜產試驗所彰化種畜繁殖場 蕭智彰

臺灣農村所豢養的華鵝多為先民於三百多年前移台所引進,包括產自江、浙地區之白色華鵝(White Chinese goose)及兩廣地區之褐色華鵝(Brown Chinese goose)等兩個亞種。依據鳳山縣誌記載,在17世紀至18世紀初(康熙乾隆年間),臺灣已有養鵝之記載,推想係漢民族移民臺灣時,將鵝之品種由大陸引入,經過長期隔離和適應後,目前臺灣所飼養的華鵝已和大陸地區典型的華鵝略有差別。在日據時期,有關鵝之相關文獻甚少,各地方農事試驗場及各地農會、農場也很少注意鵝之飼養管理和品質改進。光復以前每年飼養隻數約為30到40萬隻,光復後飼養數量增至183萬隻,民國39年底為100萬隻,至民國50年底增加為147萬隻,其後各年變動較小。在此階段之養鵝型態,仍停留在副業經營,飼養族群小,繁殖生產工作幾乎在農家進行,飼養品種以華鵝為主。華鵝主要飼養於桃園與新竹、苗栗、花東地區等,其皮下脂肪較白羅曼鵝者薄,加上肉質鮮美,廣受消費者喜好,但由於國外進口之白羅曼鵝之生長與繁殖性能等經濟性狀均較國內之華鵝者佳,是以白羅曼鵝遂逐漸取代華鵝。臺灣自民國62年起,陸續將白羅曼鵝由國外引進飼養。這種以經濟生產為優先的商業用家畜禽品種選育方式,已造成世界各國本土性家畜禽種原的劇烈減少,有些甚至瀕臨絕種。

畜產試驗所彰化種畜繁殖場有鑑於臺灣華鵝之遺傳物質保存的重要性,為免華鵝固有的珍貴基因流失,自民國76年起,建立華鵝保種族群,保存白色及褐色華鵝,每品種150隻,合計300隻,以研究各項生理、遺傳及經濟生產性狀,並將各項資訊有系統的整理建檔。初期以公母比1:2之比例群飼,採逢機配種制度,每世代五年,留取後裔更新族群。上述留種制度至民國82年變更為白色與褐色華鵝均分年(第1、2產、3及4產次)且分欄飼養,每欄飼養10隻公鵝與30隻母鵝,共8欄,計320隻。至民國87年,由於飼養空間有限,雖維持原先保種制度,但族群縮小為飼養第1、2及3產次種鵝,計240隻。

95年度留用第1產、第2產之褐色及白色華鵝共4群,分別於各欄以平飼飼養,每欄10隻公鵝與30隻母鵝,計160隻,以第2產之種鵝,進行1公3母系統配種繁殖後裔。至民國99年,採用家族配種制度,保存種原特性進行,防止華鵝在種原族群不夠大的情況下,導致近親衰退或基因流失。另外,利用華鵝肉質佳特色,與其他品種雜交,以改進肉鵝之肉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