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鵝同精研社 / 生物安全 / 生物安全-材料供應篇
取消列印
列印本頁
生物安全-材料供應篇
發文日:98/08/11
文/畜產試驗所彰化種畜繁殖場 張伸彰、賈玉祥、粘碧珠
一、目的:
制定鵝隻相關工作人員於資材供應作業流程與規範,以確保鵝隻飼養品質。
二、適用範圍:
2.1鵝隻飼養管理之相關工作人員。
2.2進行鵝隻實驗之研究人員。
三、名詞解釋:
四、作業程序/規範
4.1動物飼料
4.1.1鵝隻育雛期(0至4週齡)餵飼飼糧應含粗蛋白質20%(SOP表格編號:CHG-10)。
4.1.2鵝隻育成前期(5至17週齡)餵飼飼糧應含粗蛋白質15%(SOP表格編號:CHG-10)。
4.1.3鵝隻育成後期(17週齡-產蛋)餵飼飼糧應含粗蛋白質13%(SOP表格編號:CHG-10)。
4.1.4鵝隻產蛋期餵飼飼糧應含粗蛋白質18%(SOP表格編號:CHG-10)。
4.2鵝隻墊料
每日檢查動物舍或墊料是否污髒,需要時加以清理或更換。動物墊料(糞盤)更換頻率:每週至少2次(SOP表格編號:CHG-20)。
4.3鵝舍相關器材及耗材
4.3.1相關器材及耗材進入種鵝室前,均需進入清洗區進行清洗與消毒後方置入。
4.3.2每日檢查飼養動物的房間的溫度、溼度、光量強度等是否在適宜範圍內;是否按照規定時間打開與關閉,以維持規律的明暗節奏。
4.3.3鵝籠或台車等器具應保持在最佳狀態,不定期檢查,發現損壞則立即維修,保持機械及器具正常運作,同時也維護工作人員及鵝隻安全之設想。
4.3.4鵝籠應檢視有無變形或鋼線裸落情形,飲水線是否有阻塞或掉落,其他器具如有變質、破損及鋒利邊緣等現象,將立即淘汰、清洗及修理,每週定期一次以上。
五、參考資料
六、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