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水質不合格加水站 環保局將函水源所地環保主管查驗

記者賴淑禎/台中報導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公布最新的抽查加水站水質檢驗結果,臺中市被抽查9處加水站總生菌數均不合格,臺中市政府環保局表示,一般加水站的水質管理是屬於衛生局所管轄,另外另有關消基會報告中,把加水站定義誤認為「飲用水管理條例」中『公私場所供應公眾飲用之連續供水固定設備』,環保局將會儘速向該基金會說明。

臺中市環保局指出,加水站供應的飲用水統稱為「盛裝飲用水」,盛裝飲用水水源之水質由環保局依「飲用水管理條例」規定進行管理,其水源之水質應符合「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至於加水站供水設施之出水水質,應由衛生機關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的規定管理,其出水水質應由「包裝飲用水及盛裝飲用水衛生標準」規範,而非依「飲用水水質標準」規範。

環保局進一步說明,供販賣之盛裝飲用水除了優先確保其水源水質符合標準外,其容器、包裝與製造過程之衛生、標示、廣告及水質之查驗,則應符合「食品衛生管理法」之規定。因此,為了確保臺中市加水站水源水質安全,截至102年5月本局已派員查訪轄內942座加水站水源資料,尚未發現轄內有供應加水站之水源。另環保局已配合將衛生局102年4月移送加水站供水水質檢測結果大腸桿菌不符合衛生標準之4處加水站,函請水源所在地環保機關查核,經查核結果其水源水質皆符合「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

環保局強調,加水站的水於運送、包裝、製造過程中或加水設備本身,仍可能受污染而致使水質不符合衛生標準之情形,呼籲民眾購買市售之盛裝飲用水,仍應煮沸後再行飲用,以確保飲水的安全。針對本次消基會所發現9家加水站,本局將於取得加水站相關資料後,函請水源所在地環保機關協助查核水源之水質狀況,與衛生機關共同為加水站水質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