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 - 2019農委會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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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正「實際從事漁業工作者申請參 加全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 法」第 3 條、第 8 條,保障領有在臺居 留文件之國人配偶工作權,對於渠等如 有實際從事漁業工作之事實,亦應保障 其工作權並得依規定為第三類全民健保 被保險人。 依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監督輔導農 田水利會辦理農田灌溉排水事業,持續 推動農田水利會改制作業。另為減輕農 民負擔,農田水利會持續停徵會員會費, 改由政府編列 22 億 3,000 萬元補助農田 水利會。 ( 十 ) 創新農業金融服務   為提升農漁會服務品質及競爭力, 責成農業金庫整合農漁會信用部業務及 通路,於 2010 年 6 月與農漁會簽訂代 理收付款項總契約書,建構完整的上下 層金融服務系統,提供國民年金保險 費、水費、電信費、汽機車燃料使用費、 信用卡費、瓦斯費及有線電視收視費等 1,042 項代收服務,截至 2019 年,311 家信用部 1,168 個營業據點,總計代收 1 億 4,699 萬筆,5,887 億元。 為提升農業信用保證功能,2019 年 利用農業信用保證機制協助農漁民順利 取得農業融資計 2 萬 9,791 件,貸款金 額 260 億元。   持續採取各項改善信用部經營體質 措施,全體信用部 2019 年存款總額 1 兆 9,064 億元,放款總額 1 兆 1,732 億 元,稅前淨利 58 億元,逾放比率 0.43%, Annual Report 2019 Council of Agriculture, Executive Yuan 全體 311 家信用部中,逾放比率低於 1% 者有 261 家,其中 53 家逾放比率為 0%, 放款品質良好。 整體信用部經營體質已有顯著改 善,將持續密切掌握信用部營運概況, 瞭解問題予以協助,並強化監理工作, 以監理與輔導並重方式,持續協助信用 部健全經營,維持農業金融穩定發展。   為促進農業發展、提升農漁民福祉, 賡續推動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2019 年 提供 4 萬 3,000 名農漁業者 302 億元貸 款,支應營農所需資金,其中為配合培 育農業青年人力及新農業等政策,加強 推動「青年從農創業貸款」、「農民組 織及農企業產銷經營及研發創新貸款」、 「休閒農場貸款」及「農業節能減碳貸 款」,總計提供 1,874 名農漁民及農漁 業者 45 億元貸款資金。本會將賡續配合 農業施政目標,適時調整貸款項目及內 容,以提升產業競爭力。 ( 十一 ) 漁船船員納入勞動基準法 特殊工時 因漁船作業特殊性,勞動部於 2019 年 5 月 23 日核定「漁船船員」為「勞動 基準法」第 84 條之 1 規範之工作者,適 用於具有勞僱關係之本國籍船員及依就 業服務法引進之外國籍船員,經由勞僱 雙方協議約定後,報請當地縣(市)政 府核備後實施。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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